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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0-0922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9-22 11:17:1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601000

 

2019年楚雄州看守所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 年楚雄州看守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看守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看守所是在楚雄州公安局领导下,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全州10县市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同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等,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州看守所为楚雄州公安局领导下的行政单位。看守所以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监所安全为中心,以队伍正规 化建设为保障,在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监所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努力打造安全、文明、开放的监所新形象,全面推进监所管理工作,执行各项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一是针对本所的工作实际和特点,科学设置了所领导带班、巡视监控、管教、医务工作岗位和收押、提讯、后勤保障、内勤等综合岗位,制定了各岗位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落实了巡视监控合一的勤务模式,坚持24小时值班巡视制度。二是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坚持在押人员一日三餐制度,做到足量供给,保证蔬菜、蛋类、肉类新鲜,开水供应充足,饭菜熟、热、卫生,衣服穿暖穿凉,保证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对患病在押人员及时就医;提供法律帮助上体现关爱等。三是规范执法,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确实保障监所安全。四是充分发挥监管场所第二战场深挖犯罪的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州看守所隶属于楚雄州公安局,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单位,2019年我所共有行政编制数15人,所领导3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1人);民警10人,工勤人员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44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62.60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分析预算调整及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44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1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144.53万元,占总支出的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62.7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预算调整;二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11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减少了对个和家庭抚恤金的支付;二是本年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019年度共发生公用经费30.09万元(包含民警职工车改贴补11.58万元),2019年度民警职工12人,人均公用经费为1.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行政运行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5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1.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减少了监区维修维护费的支出,二是本年度没有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3%;按智慧监所建设的要求,本年信息化建设支出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执法办案支出22.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5.74万元,减少了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预算调整;二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看守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增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看守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辆执法执勤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用于押解、投劳、出所就医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看守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预算,减少了办公经费及维修维护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看守所资产总额1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万元,固定资产163.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万元,补提及计提折旧314.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位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6

1.04

163.56

65.61

6.89

91.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拨款支出: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支出。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601111


2019年楚雄州看守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40826294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