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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0-1013001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10-13 16:42:51 文  号:
标 题:
双柏县公安局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双柏县公安局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双柏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这条公安工作生命线,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创新创优“办案奖惩”机制,提升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有效激发了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的工作热情,凸显了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执法理念,扭住了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成功打造县级“执法规范化建设”金名片。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激发民警多办案、想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双柏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双柏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奖惩办法》、《双柏县公安局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奖励办法》、《双柏县公安局打击刑事犯罪(破获刑事案件)奖励办法》,对办案部门及办案民警进行考评并兑现奖惩,闯出了一条创新创优经验做法的新路子。通过不懈努力,全局办案数量及办案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民警主动抢着案件办、尤其是愿意办出精品案件的积极性显著增强,规范执法转变为习惯。

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双柏县公安局按照《双柏县综合绩效奖励标准》的规定,在全县实行绩效考核的大框架下,对县委、县政府兑现给县公安局的绩效考核奖实行二次考核奖惩,按照县局制定出台的“三个奖惩办法”进行绩效考评。

双柏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法制大队牵头、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组组成的工作专班,每日巡查接出警、受案、立案、督促整改,每周一通报制度,将受案立案工作双重考核,既纳入执法规范化日常工作绩效考核又纳入双柏县公安局日常工作计分考核,实现了所有受案的行政案件、受案立案的刑事案件及时如实受立案并100%从警综平台录入流转,证据材料及时规范上传归档,受立案及时告知当事人,及时执法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将全局受理立案和办结的全部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纳入奖惩范围,法制监督关口前移,源头监督,抓实案件积分考核。

通过推行“三个奖惩办法”,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全局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民警的办案积极性、执法理念明显增强,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逐步凸显。双柏县公安局2017年破获刑事案件140件,2018破获183件,2019年破获200件。2016年双柏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20年双柏县公安局又被公安部命名为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省唯一一家两轮获此殊荣的县级公安局。同时,被省公安厅连续两届命名为“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