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18-0724003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7-24 16:54:1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楚雄州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州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优化整合、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有效施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州水务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科、水资源科、建设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计划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构,我局由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前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从而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稳步实施。一是按时编制州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条例》中一项法定要求,是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我局以本机关清理出的内容为依据,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对应公开信息进行分类,编制指南和目录。信息目录涉及州水务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发展规划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公开指南确定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二是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本机关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梳理,对公众获取水务部门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规定,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围绕部门业务,规范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对照目录和指南,提供、界定了应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程序;对我局负责的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库建设项目、人畜饮水项目、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等审批,公开涉水政策法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涉水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社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承诺、执法依据、监督举报电话、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并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四是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采取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四个流程来操作。当相关信息生成时,由拟稿人提出是否公开,经科室领导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予以公开的应主动公开,属于保密范畴的不予公开,如不能确定的,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五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分受理、承办、答复、归档四个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人可以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网络、书面、口头等方式提出申请,州水利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受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六是采取多种形式,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水利行业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我局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本机关信息外,还利用电子触摸屏、局机关政务公开专栏以及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外公开本部门信息。水利项目补助资金、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水资源公报视项目规模大小和资金来源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日报》或《楚雄日报》及项目区进行公示;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关大额物资采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评优评先条件、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目标责任实施情况等以文件、会议或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的形式向职工进行公示。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30条;经认真核查,我局无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查询咨询1件已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四)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综合演练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5年3月26—27日、4月10日分别开展了13个通用审批项目和5个投资并联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实战综合演练。为做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于2015年6月下发《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做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对互联网、楚雄州电子政务外网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配齐网上审批专用电脑,做好网上审批工作,确保社会公众、项目业主满意。州水务局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接件办理。共接受行政审批申请30件,受理30件,办结30件,办结率为100%;接受群众咨询22人次,接受“96128”电话咨询3人次。

(五)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情况

州水务局按要求对局机关15个科(室、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11类进行全面梳理。梳理结果为:本单位行政职权共11类16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134项,追责情形1372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 107项、行政强制10 项、行政征收 2项、行政给付 0项、行政检查7 项、行政确认 2项、行政奖励 4项、行政裁决 0项、其他行政职权 8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12项。经清理,我局的职权职责不存在职权交叉(分散)、职责缺位(越位)的情况,不存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不存在职权长期未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职权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在行使的情况。清理后的初步处理意见从国家水利部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权都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的原则,我局清理后的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 59项、行政强制10 项、行政征收 2项、行政给付 0项、行政检查7 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 4项、行政裁决 0项、其他行政职权 8项(其中:水库大坝注册登记项目审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批、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和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云政发〔2014〕70号文件取消项目并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的要求,此次清理这4项列入我局其他行政职权项目)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12项全部保留,不存在取消、下放、调整和转移的事项。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实现资讯互通”,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支持和技术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掌握了工作步骤的和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条例》的融会贯通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还不够充实、完善。由于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工作量大,短期内集中时间征集的信息,还不能够全面地反映水利方面的工作。二是工作量大,技术力量薄弱。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仅未接受过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还肩负着局办公室其他工作,对做强做精本局信息公开网页还有一定的难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加大培训力度,争取和创造条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楚雄州水务局

2016年1月7日


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xls
附件.doc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xls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