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出台本局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或代政府起草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的附件,报送法规科审查。
(三)法规科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州委、州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及时将解读材料提交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
三、健全解读机制。本局法规科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州水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在网站下政策解读目录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四、完善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一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