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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1-0922028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22 18:11:53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办复〔202128

 

民进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硬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十五”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通达工程、通畅工程等,实现了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部分县市还以“民修公助”的形式,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开展“通路工程”建设,以改善全州自然村交通条件。同时以扶贫部门整村推进、村民“一事一议”为重点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州还结合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完成了直过民族20户以上自然村、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建设。

近年来,我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补助资金。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2019年以来,我们已经启动了农村公路数据库核查工作,组织十县市对通自然村公路的里程、坐标等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和核查,并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公路整体规划和项目库建库。按照“十四五”国家对农村公路的政策,“十四五”的目标是实现一定规模户数以上自然村65%通硬化路,并在中长期逐步实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每个村通一条硬化路。根据国家政策,今年我们已经组织启动了全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首批计划实施10县市自然村公路硬化500公里。

近年来我们已经争取上级补助组织实施了一批窄路基路面3.5米)加宽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我们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各县市开展建制村双车道公路、窄路加宽公路项目的信息采集和建库工作,后续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完善,并积极争取补助,实施部分改造建设。

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的建设规划,主要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完成。目前,国家对农村公路的支持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的车购税资金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各级配套资金责任。车购税补助资金将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县市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步下达。省、州也在积极想办法配套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

在农村公路管养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督促县市配足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资金,确保有钱干事。加强基层力量,乡镇公路管理所至少安排1至2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人员,确保有人干事。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政策支持、财力保障和监督指导。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州“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精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真正扛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资金配套到位、人员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公路规划和项目库建设指导的同时,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我州村组公路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督促各县市有序实施好自然村公路硬化建设,加强县市资金配套,推进农村公路硬化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915

(联系人及电话:方然燃   31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