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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申请公租房
留言日期 2023-03-15
发言内容 我今年已经22岁了,在南华学驾驶证没有工作,我能不能申请公租房。我爷爷是公职人员,但是由于年纪已经不在人世。那个时候的我年少轻狂不知道可以申请公租房,后因家庭原因16岁左右到外省打工,去了好几年一无所获。现在又在南华学驾驶证。我看了申请公租房条件,每一个都和我擦肩而过。我是家中独子,现在要面临结婚,结婚要有车或者房子,可是我一无所有,有时在想,房子怎么办?结婚了还有给女朋友买这买那,这些难到都不花钱吗?或者说钱都是大风吹的吧!
联系人姓名 孔**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回复时间 2023-03-17
回复内容 孔先生: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你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如何申请公租房”
    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是以解决在南华县城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为主,2015年以后我县并未增加新建保障房,2023年我县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房居住条件的共335户在排队轮候,目前保障房配租管理为退出一套分配一套,预计所有排队轮候家庭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轮候完毕,待全部家庭轮候完后,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根据《南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向社会发出保障房申报受理公告。 具体申报程序可参照上一次申报公告
         南华县 2022 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配租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上级
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按照《南华县保障性住
房管理办法》和《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南华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3 日《关于印发南华县公共租赁住
房申报审核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有腾退出来的保障房
126 套供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根据可提供保障房房源,结合我县
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受理 2022 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配
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在南华县城规划区内从事相关工作、无住房或家庭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0 元,
家庭拥有车辆原值 20 万元以下,未享受过户籍所在地保障性住
房政策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群体:
(一)新参加工作人员。优先保障从事社会公共服务人员:
- 1 -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快递配送人员、医疗卫生合同制聘用人员、
公益性岗位合同制人员、人才引进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住房
困难家庭。
(二)县城区内就业务工人员。提供人社部门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前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备案二维码,其
中子女就读县城区内幼儿园、小学的劳动合同可以不备案但需出
具教育部门的学籍证明。
(三)南华县城规划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在 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注册。
二、申报时间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止,请符合条件且
有需求人员按时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和《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册、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三)收入证明:
(四)就业(工作)证明,提供人社部门正式备案劳动合同
或用人单位招录工作证明;
(五)拥有车辆的家庭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行车证复
印件;
(六)个体户工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基本信息(工
- 2 -
- 3 -
商局查询时由工商局出具)、此项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无营业
执照及车辆信息不需要提供;
(七)填写承诺书(不实申报列入失信名单);
(八)审核部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审核配租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租赁住房申请表如
实填写,填写后送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后交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
心登记审批轮候配租。
(二)初审。由所在单位股室站所或社区(村委会)入户调
查并公示,公示期为 15 日,经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主管单位、派出所等部门按
职责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就业等情况。
(四)审核。由县民政、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大队、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人劳社保(新农合)等部门按职责审核申报家庭
收入、不动产、车辆、工商注册、社会保险、婚姻状况等情况。
(五)审批。由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各
级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15 日,对经公示
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登
记。
(六)轮候配租。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
由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其登记在轮候库中等
候配租,采取集中公开抽签配租或退出一户配租保障一户的轮候
方式。
(七)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租金、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钥匙入住。
五、审核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3 日《关
于印发南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明
确专人负责,积极接受群众申报工作,逐级做好申报、审核、公
示、确认工作,要严把程序,坚持三道门槛两榜公式,严把准入
关,民政、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人劳社保、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动产登记等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各乡镇、各社区要认真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严肃打击虚假申报,杜绝保障房转租转借。做到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保障对象“住得进来,搬得出去”。
咨询电话:0878-7211658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