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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虹
副州长工作分工: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残联、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彝〉医药管理局、州防治艾滋病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技师学院。
 联系州委老干部局;联系楚雄师范学院、州残疾人联合会、州妇女联合会、州红十字会、共青团楚雄州委。
个人简历
1978.11--1984.02 |
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法院工作 |
1984.02--1993.02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9.09-1991.07全国政法干部法律业余大专班毕业) |
1993.02--1993.08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
1993.08--1997.10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
1997.10--1997.12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
1997.12--2001.12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学习) |
2001.12--2006.02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正科级) |
2006.02--2009.05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副处级) |
2009.05--2015.02 |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
2015.02--2015.04 |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2015.04--2017.03 |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2017.03-- |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