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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审核、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7 17:17:44 来源: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审核、面试及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工作于2021年6月26日上午10:00至12:00在楚雄州委党校大报告厅统一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招引资格。

(二)参加资格审核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1寸证件照2张、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奖励证书、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相关依据以及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核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当场签订《2021年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审核确认及考试承诺书》,承诺在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但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招引单位考察结束时间。

(三)资格审核单位

资格审核由参加面试人员的第一报考单位负责实施。

(四)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1.各招引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所持证明材料与职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核实。有关证明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审核将严格对照《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公告》、《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引进职位设置表》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招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引环节,一旦出现考生提供信息和承诺事项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情形,各招引单位有权终止考生参加后续招引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21年6月27日上午8:00在楚雄州委党校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面试考点,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8:10以后)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结果公布

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职位所有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发出面试成绩通知书,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引过程。

(六)面试结果公告

面试结果将于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xz.gov.cn)上公告。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若该职位面试成绩第1名出现并列情形,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实行差额考察)。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8:00携带本人身份证统一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组织考察。考察由各招引单位负责。考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

五、职位调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等原因导致职位空缺,楚雄州2021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调剂。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手续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提醒事项

(一)提醒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公告和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相关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面试前3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提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楚雄州委党校前,应当主动出示近3天核酸检测证明、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配合楚雄州委党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体温≦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面试;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及面试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有效的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有效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面试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2021年楚雄州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只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

(四)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审核、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应后果。

(五)考生赴楚雄参加面试、体检期间,吃住统一安排在楚雄州委党校,请考生于2021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0:00到楚雄州委党校综合楼报到,报到联系电话(住宿):0878-8980194;18788151376。楚雄州委党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团结路562号(可乘坐4路、14路、17路公交车直达)。

(六)招引单位联系电话:

州委巡察办:0878-3389527

州委办公室:0878-3389916

州委组织部:0878-3389670

州委宣传部:0878-3390879

州委网信办:0878-3389001

州委政策研究室:0878-3389545

州发改委:0878-3369092

州工信局:0878-3389321

州教体局:0878-3122846

州科技局:0878-3369686

州财政局:0878-3132175

州人社局:0878-3369170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0878-3388008

州生态环境局:0878-3020060

州住建局:0878-3108313

州交通局:0878-3126395

州农业农村局:0878-3123796

州水务局:0878-3116955

州林草局:0878- 3120322

州商务局:0878-3118123

州文化旅游局:0878-6086068

州卫健委:0878-3389387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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