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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5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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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2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全面掌握2025年全州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情况,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汇总分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方面
2025年,全州共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7类行政执法案件1182964件,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许可630195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许可案件279738件,占总数的44.38%;县市级行政机关办理许可案件345388件,占总数的54.80%;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许可案件5069件,占总数的0.82%。
2.行政处罚。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处罚454162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00074件,占总数的22.03%;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353199件,占总数的77.77%;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889件,占总数的0.2%。
3.行政强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强制6933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776件,占总数的11.20%;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6153件,占总数的88.74%;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4起,占总数的0.06%。
4.行政检查。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检查72464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519起,占总数的3.47%;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47426起,占总数的65.44%;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2519起,占总数的31.09%。
5.行政征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发生行政征收17422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30起,占总数的0.17%;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7391起,占总数的99.82%;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起,占总数的0.01%。
6.行政裁决。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裁决15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起,占总数的6.7%;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4起,占总数的93.3%;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0起。
7.行政征用。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征用0起。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情况。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74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30个,占总数的90.07%;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4个,占总数的9.93%。受委托执法组织69个。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7157人(除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其中:其中州级1673人,占总数的9.75%;县市级9693人,占总数的56.50%;乡镇级5791人,占总数的33.75%。
2.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3448件,其中州级124件,占总数的3.34%;县市级3333件,占总数的96.66%;乡镇级18件,占总数的0.26%。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582件,其中州级2504件,占总数的29.17%;县市级5659件,占总数的65.94%;乡镇级419件,占总数的4.89%。共审核重大行政强制1472件,其中州级776件,占总数的52.71%;县市级694件,占总数的47.14%,乡镇级2件,占总数的0.15%。共审核其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526件,其中州级182件,占总数的34.60%,县市级337件,占总数的64.06%,乡镇级6件,占总数的1.34%。
(2)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全州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31974件,其中州级761件,占总数的2.38%;县市级30625件,占总数95.78%;乡镇级588件,占总数的1.84%。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32007件,其中州级1885件,占总数的5.9%;县市级30088件,占总数的94.00%;乡镇级34件,占总数的0.1%。共评查行政强制案件783件,其中州级6件,占总数的0.8%;县市级776件,占总数的99.10%,乡镇级1件,占总数的0.1%。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全州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138件,其中州级11件,占总数的7.97%;县市级117件,占总数的84.78%;乡镇级10件,占总数的7.25%。其中通知自行纠正81件,撤销3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10件,其他44件。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44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22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136件;公安机关立案166件。
4.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全州追究行政执法机关责任共51个,均属于县级部门;其中通报批评12个,占总数的23.52%;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8个,占总数的15.68%。责令改正2个,占总数的3.94%;其他29占总数的56.86%。追究执法人员人数为4。
(三)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突出问题整治。针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全州共评查涉企行政处罚案件1729件,其中州级291件,占总数的16.83%;县市级1391件,占总数80.45%;乡镇级47件,占总数的2.71%。全州共评查涉企行政许可案件15270件,其中州级1428件,占总数的9.35%;县市级13817件,占总数90.48%;乡镇级25件,占总数的0.17%。全州共评查涉企行政强制案件85件,其中州级3件,占总数的3.53%;县市级82件,占总数96.47%。
2.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完成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换证工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执法培训2442场次,覆盖执法人员91697人次,重点培训新修订法律法规、“三项制度”及执法实务技能等。全州共组织54场次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共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693人。实际参加考试2472人,缺考216人,参加考试率91.7%,考试通过2089人,考试不通过380人,全州考试平均通过率84.5%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分析
1.案件总量呈上升态势:行政执法案件总量呈上升态势,是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升级与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体现。一方面,执法监管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执法权限整合提升查处合力,群众权利意识增强,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执法,大幅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另一方面,经济下行下部分市场主体触碰法律底线,城市化进程中相关领域矛盾突出,且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县乡两级办案量增长,成为案件上升重要增长点。2025年全州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18296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72579件,增长率为29.94%。其中:行政许可办件量增长112.95%;行政处罚案件办件量降低10.24%;行政强制办件量降低63.23%;实施行政检查数量降低40.47%;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案件办件量明显减少。。
2.执法领域集中度明显: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卫生健康、应急、生态环境等领域,这与这些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日常监管任务重密切相关。
3.简易程序适用广泛:在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邮政等领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占比较高,体现了执法效率的提升。
4.履职总体到位:绝大多数行政执法机构能够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基本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实施,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
5.执法保障方面存在不平衡现象: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执法机构在人员配备、专业能力、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履职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尽相同。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存在执法任务重、执法人员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等情况。
6.协同执法有待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执法机制仍需完善,还存在权责划分模糊、流程衔接不顺的问题。信息数据共享不畅、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在个别领域依然存在。
(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1.从法制审核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基本能做到按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4055件,占全州执法案件总数的1.19%,占比较低,反映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认识不到位和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造成的。
2.从案卷评查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普遍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全州共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49874件,占执法案件总数的4.22%,案卷评查主要集中在州级和县市级,就目前全州行政执法案件总量来看,案卷评查的数量与执法案卷总数相比覆盖率还不高。
3.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规定,该移送的按规定移送。
(三)行政执法类别分析
1.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仍是行政执法中最主要的行为类型,罚款作为应用最广泛的处罚种类,适用标准目前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包容审慎监管和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全面落实,“减免责清单”制度的全面推广,柔性执法理念进一步建立。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较重处罚的适用更加审慎严格;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兼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处罚体系全面建立。
2.行政检查。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占比较大,是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防范监管风险的主要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已实现常态化运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但在计划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的统筹衔接、检查事项的精准筛选、检查结果的高效运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行政许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不断精简优化,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稳步扩大,全程网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全覆盖,网上办理率大幅提升、办理质效持续优化,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显著提升了办事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4.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适用总体规范有序,事前审批、事中监管和事后备案全流程管理制度执行较为严格。执法过程中坚持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衔接,注重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必要影响,彰显执法温度与刚性的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一)聚焦监督质效提升,健全完善全链条监督体系。一是完善监督方式配套制度。针对经常性监督“八种方式”中未建立完善的6种方式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配套机制。二是提升案卷评查覆盖质量。建立“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卷评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2次以上系统性集中评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办。三是强化“一函三书”刚性约束。明确“一函三书”适用情形、整改时限和复查标准,建立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四是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督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推动执法评估成果运用,加强与组织部门工作对接,主动报送行政执法监督成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成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参考的制度;探索建立将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执行问题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参考制度;探索建立将行政执法监督成果与州委、州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有效衔接的机制,对于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报请州委、州政府领导在每月抓落实会议上通报点评。
(二)聚焦指导能力增强,构建精准高效的指导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律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团队,定期、全覆盖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精准指导。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指导。围绕复杂案件办理、新型领域(如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生态环保新领域)执法、行政裁量权精准适用等重点内容,制定专项指导方案。
(三)聚焦涉企执法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建立涉企执法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反映的涉企执法问题,实行优先受理、快速核查、及时反馈。二是完善涉企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常态化整治工作制度,明确涉企执法的禁止性条款、执法程序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文明执法指引、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等制度机制,建立涉企执法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公布涉企执法事项清单、检查频次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运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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