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楚雄州2023年公务员招考岗位中有关“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是指报考者目前户口所在地”的规定,原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高考入学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二、原户籍非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的人员,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须在2023年1月底前办结户籍迁移手续并取得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
三、非楚雄州或者州内各县(市)户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学后将户口临时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上(如楚雄州内各院校),这类户口属于有期限(在校期间)的户口,不可报考我州“生源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