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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6〕183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田 波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永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