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2XM/2026-00030 | 主题分类:其他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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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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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
2025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在州委、州政府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立足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系统推进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融合成效显著。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一年来,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全局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法治力量为建设山川秀美、生态优良的美丽楚雄保驾护航。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培训制度。2025年以来制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干部集中学法计划表》并组织实施,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637人次,着力提升全州生态环境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在编人员参加年度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州生态环境局组织5名同志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州生态环境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58名,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2名。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等的相关规定,2025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件。严把合同法制审查关,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审查合同51份,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是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选聘法律顾问2家,聘请精益律师事务所和楚恒律师事务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二是发挥法律咨询保障作用。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参与集体讨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会等方式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保障作用,截至目前无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保证了州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在法律范围内高效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并随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了数十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重点对执法检查、执法过程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5年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1件。积极开展国家、省级、州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5年共参加国家省州案卷评查7期,组织案卷评查4期。
(六)严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2025年全州共开展执法检查1479次,出动执法人员3238人次,其中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检查298次,出动执法人员667人次。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对85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处罚决定书69份,罚没款1008.9976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
(七)坚持教育引导,执法“刚柔并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六项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置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执法“刚柔并济”,在纠正违法行为中始终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建立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2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依托环评备案和审批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等,以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真正做到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15个行政相对人的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小的违法案件依法不予处罚,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八)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行政复议数量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州生态环境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正在办理中,1件复议终止;办理行政诉讼共2件,目前1件一审驳回原告起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应诉。
(九)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2025年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8份。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督促职能科室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行政执法信息899条,开展信用修复25条。
(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办案部门和十县市从10个渠道全面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率100%。对国家和省级印发的案件线索清单及时组织核查,核查率100%;对线索清单中符合启动情形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索赔程序,启动率100%。2025年全州启动案件20件,生态环境损害金额达124.63万元;2018年以来累计启动案件64件,结案60件,累计结案率93.75%。在今年启动的20件案件中,按办案部门划分,分别为:生态环境15件,林草部门2件,住建部门1件,水务部门1件,农业农村部门1件,自然资源0件。
(十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化解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楚雄州先后涉及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和三次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生态环境问题交办,各级督察组向楚雄州反馈问题103个、交办举报件296件,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98个、交办举报件全部办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工作全过程。2025年州生态环境局在12369系统接到信访件314件,其中已办结155件,不属环保受理范围154件,其余5件正按照时序办理。
(十二)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优化帮扶工作。年内制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办理指引》,深入建设单位进行宣传,告知办事程序及流程。到元谋县、禄丰市、楚雄市、大姚县、武定县和南华县开展项目环评保障帮扶服务,发放《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办理指引》158份,帮扶服务卡193份,解决环评方面问题220个,确保环评政策宣传到位、环评要素保障指导服务到位。印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核)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告表办理流程,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办件流程,着力提升审批效率,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60%以上,环评按时办结率达100%。2025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45个,登记表备案项目661个,已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均在第一时间完成办结。
(十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学习相关规定和文件,对当前“两打”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要求各县市紧抓时间节点,克期完成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楚雄州环食药知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落细,为生态环境行政与刑事案件衔接联动建立了机制,打通了“两打”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衔接,明确了“两打”工作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等机制,保障“两打”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十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利用“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向公众宣传讲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让广大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州生态环境局的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通过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专家解读方面的内容,向全社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制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登记表》,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向企业指出存在环境问题的同时,为企业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了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降低了企业违法风险。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深度融合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思维融入生态环境监管、项目审批、信访处置等核心业务的主动性不够。在应对复杂环境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协调、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更新,以及数智化执法手段的推广应用,现有执法队伍能力短板日益明显。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规、新标准掌握不熟练,现场调查取证、复杂案件查办能力不足;同时,既精通环保专业知识又掌握数据分析、智能装备操作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制约了非现场监管、精准执法等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思维培育,筑牢依法履职根基。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的核心内容,建立“学用结合、以案释法”的学习机制,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法治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压实各级岗位法治职责,推动法治要求全面融入业务工作各环节。
(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新法规、新标准以及无人机操作、在线监控数据分析等数智化执法技能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监管要求同步提升。搭建实战实训平台,开展跨区域执法交流、技能比武活动,着力锻造高素质复合型执法铁军。
(三)优化普法宣传工作,构建全民法治共识。推行精准普法模式,开展企业、群众法治需求调研,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定制“一企一策”普法方案,围绕民生领域环境问题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提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信访处置全过程,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
(四)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政务服务流程,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常态化开展项目环评保障帮扶服务,深入企业解决环保合规难题。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规范执法检查频次,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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