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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6-00033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三期)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三期)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贵州汇和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普璐华、陈晓芸

2026年5月12日

执法部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楚)应急立〔2026〕4号、(楚)应急告〔2026〕4号、

(楚)应急罚〔2026〕4号

违法事实

2025年5月5日,楚雄州禄丰市境内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排尾堆场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5人遇难。经调查,贵州汇和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楚雄州禄丰市天圆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950t/d再回收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评价结论认定“项目严格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由有相应的资质单位对选厂进行安全评价”,但楚雄州禄丰市天圆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未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在验收报告总平面布置单元符合性评价中,对楚雄州禄丰市天圆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尾矿的处置方式符合性审查结论为“符合”,但该公司实际生产产生的尾矿未外销,而是堆存在临时堆场任由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排放到1号尾矿库库尾上游,与楚雄州禄丰市天圆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选厂实际尾矿处置情况严重不符,该公司出具的《云南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950t/d再回收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失实。

处罚依据及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作出处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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