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法治建设部署及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州林草资源保护、林草产业发展、生态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持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述法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年内开展述法评议 1 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形成 “责任清单化、考核刚性化、述法常态化” 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强化保障支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初预算,用于立法调研、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规定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小微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法治赋能。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制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楚雄州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护航楚雄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管理。坚持定期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确保法治统一、市场环境公平有序。2025年共完成公平竞争审查4次,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开展专项清理1次,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三)强化依法决策,提升科学民主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为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 60 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办复率均达100% 。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信访、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网络问政等诉求渠道,全年办理信访件 17 件、12345 热线工单 3 件、网络留言11条,全部按时办结。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州林草执法业务骨干开展案卷评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2025年度共开展省、州组织的培训4场次,覆盖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和资格清理等有关工作,2025共开展执法证件申报考试12人,到期免试换证3人,截至目前执法证有效人数85人。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全州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十县市林草局20卷行政许可案卷、38卷行政处罚案卷,州林草局5卷行政许可案卷,合计抽取评查案卷63卷,采取各县市交叉评查、评查组复核、以评代训的方式开展,评查结果为优秀案卷21件,优秀率33.3%,合格案卷42件,无不合格案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全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459 条,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三是深化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林草行业专项整治,督促县市全面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涉林草违法案件,2025年全州共依法查处林草行政案件460件,结案率97.39%,行政处罚453人,补种树木41419株,恢复林地414.56亩,恢复草原39.45亩,没收木材8.22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30只,没收野生动物制品1件,没收野生植物4株,行政处罚金额905.2496万元。四是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2025年度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项,《2025年度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项,完成林草种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木材经营加工领域监管对象检查 19户,结合涉企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期”、 “综合查一次” 清单等工作要求,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五是跨部门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以林长制为统领,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官”协作机制,全州各自然保护地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点23个,林草与公、检、法联合培训执法人员340人。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科室及下属单位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编印普法资料,印制《楚雄州林草普法宣传册》《楚雄州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宣传折页、《楚雄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手册》《森林草原防灭火楚雄模式》等宣传资料10万余册。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草原宣传月、爱鸟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以案释法”专题 1期,在州林草局公众号推送,制作《森林防火“十不准”》《防火宣传动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科普》等系列普法宣传小视频进行广泛宣传,累计访问量超50万次;建立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科普宣教基地。三是强化重点群体学法普法。针对领导干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林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针对干部职工,开展 “3+1 课堂” 法律法规课学法7次,线上旁听庭审活动2次,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编印发放《林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续一)》《林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续二)》《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规定相关文件汇编》发放至县(市)及乡镇基层执法人员;针对林农和企业,通过企业座谈会、产业园区宣讲、新媒体推广等方式,利用行政检查、业务指导、政策帮扶等工作契机,开展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指导,提升重点群体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合规经营能力。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有待强化。林草系统目前同时使用国家、省自建平台及司法、检察、发改等部门数据录入平台,存在案件信息多头录入、重复录入等问题,数据共享壁垒尚未完全打破,信息化赋能执法监管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市、乡镇执法力量覆盖不充分,存在 “一人多岗” 现象;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对新修订的林草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彻,案卷制作规范性、法律适用精准度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需提升。“线上 + 线下” 普法矩阵的协同效应尚未充分释放,新媒体普法内容的互动性、针对性有待增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较薄弱,依法维权、主动守法的自觉性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 年工作重点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培训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庭审旁听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林草发展难题的能力。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执法队伍 “强能提质” 行动,组织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强化新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内容培训。
(三)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制定精准普法清单,针对林农、企业等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普法活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打造 “线上 + 线下” 普法矩阵,推动林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执法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执行中的问题。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为楚雄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