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州统计局 | 统计资料报送情况监督检查 |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2个县(市),每个县(市)抽查2户统计调查对象 |
2026年11月30日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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