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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楚雄州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有力指导下,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对标对表《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制定计划整体推进。年初及时研究年度统计法治重点,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召开2025年全州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定期谋划部署。持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统计制度法规科负责协调联动,各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机制,年内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10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统计政令及《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工会和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召开6次局党组(扩大)会议、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全局职工会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完善《中共楚雄州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等9个内部控制内容。认真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以及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执行法律风险,确保各项统计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有效。聘请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提出法律意见30件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11次,为行政决策和合同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局主要党政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评议和监督。

(二)深化普法宣传,持续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筹持续推进《楚雄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抓实年度统计法治工作。

1.抓牢“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体系。2025年,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党组会等先后13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央8部委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精神和云南省11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工作要求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持续推动全州各级各部门以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 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长效机制,在州委党校为全州2025年科级公务员任职暨州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作“依法统计”专题辅导1次和举办了1期2025年全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编印发放《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6800册,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3册共400套。为10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就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专题辅导培训27场次,让各级领导干部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工作成为常态,不断筑牢领导干部依法管统治统的思想根基。

2.强化专业培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职权项目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单以及行政执法相关文件通知等信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中,主动向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对做出的许可决定的在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全州普法重点,在统计系统内部组织开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参与网上旁听庭审、在线学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备考视频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统计法治建设业务视频培训班、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开展统计法规和业务培训93次,参加培训5751人次。结合全州1%人口抽样调查、综合、农业、商贸、基本单位名录等业务培训,为县、乡两级统计人员开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专题培训6场次,有效提升了全州各级统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推动社会普法,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20”统计开放日、“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布微信、张贴普法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布标和门厅电子屏播放统计法知识、编印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汇编、宣传折页等形式,不断拓展社会普法的深度。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中,嵌入式普法,引导调查对象不断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全年发放“科学统计 依法统计”、《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和宣传折页以及宣传品等资料共计3000余份,参与群众达2000多人次。制作普法宣传视频2个,举办大型普法活动3场,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助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文明守法、依法统计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持续完善制度建设。研究推行并实践《计算与统计工作机制》,探索以目标为引领,将“指标计算、工程计量与统计核算”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印发《农业经济预测研判机制(试行)》《楚雄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机制(试行)》《关于认真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的措施〉的通知》,不断完善统计监督,进一步筑牢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技术赋能和事后追责的多维防护屏障。

2.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聚焦审计署延伸审计、执法检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制定印发《审计署延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查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楚雄州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长抓长治的要求,累计自查农业67个乡镇300个涉农村(社区),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研发、一套表企业(项目)4670户(个),累计核查企业(项目)1164户(个),对存在数据差异项目(企业)数据,按规定进行修正,对不实的项目作退库处理。严把数据源头端口,抓实当期上报数据质量,始终做到即报即审、即查即改,整改工作平稳推进。

4.持续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对2个县37户企业(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上报数与检查数差异率超过5%以上10%以下的4户企业(项目)和1户受干预的项目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上报数与检查数差异率超过10%的4户企业(项目)进行立案查处。

5.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下发《楚雄州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制度(试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州统计局官网发布公告,聚焦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决杜绝“两违四乱”等问题发生。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检查“一业一查”和“综合查一次”,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努力营造“无事不扰”的统计调查环境。开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开展案件评查,提升统计执法质量。高度重视“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通账号、掌握流程、录入数据。2025年以来共通过平台系统录入执法数据72件,其中行政检查68件、行政处罚4件。积极探索推动“扫码入企”工作,2025年开展1次“扫码入企”相关信息录入。

(四)健全协同监督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整体效能。一是认真执行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工作制度,保障统计工作依法进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好制度的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并印发《楚雄州统计局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完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统计局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方法〉的通知》。加强与州委组织部的汇报,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州统计局列为楚雄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统计造假有关情况纳入了干部监管工作。2025年以来,先后15次向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州审计局等部门提供了相关资料,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合力。

(五)坚持抓常抓长,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一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全州符合条件的9名人员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合格3人。组织5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合格,全州执法队伍得到不断充实,严格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进行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完成全省联网直报抽样“四下”企业电子台账建设综合试点和推广运用工作,其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暨统计设计管理业务培训班上作了交流。截至目前,全州安装企业数为281户,安装率达100%。持续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对2024年度办结的州级4起统计违法案件卷宗进行了认真集中评查,接受省统计局和州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查,全部为合格卷宗,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依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全年审批(备案)4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与实践转化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有待提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内部分解、过程督导、实效评估以及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方面,尚有进一步深化和优化的空间。三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结构性矛盾。局机关内部公职律师配备尚未实现零的突破;统计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专业化、专门化程度不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足等情况依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落实、再提高,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不断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抓依法规范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楚雄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职责清单》,压紧压实各科室中心法治工作责任,推动依法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的质量、法律效令和有效执行。执行好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推进依法决策,完善规范执法事项,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系统法治干部队伍的专业性。推广“区块链+执法”,扩大区块链技术在数据核实、检查等场景的应用,及时录入相关行政执法信息。推行落实“扫码入企”相关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三)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持续牵头开展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提供统计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认真牵头抓实中央8部委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云南省11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工作要求和《楚雄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机制(试行)》落实,共同加强经济社会统计监测分析,持续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协作畅通、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制度上、技术上有效防治统计造假。

楚雄州统计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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