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4-0429003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文  号:
标 题:
十三、通过审计抽样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被认可吗?
成文日期:

十三、通过审计抽样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被认可吗?

答:可以。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审计事项中选取全部项目或者部分特定项目进行审查,也可以进行审计抽样,以获取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