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楚政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三条红线。为推进“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三线一单”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了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目标、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结合楚雄州实际,从生态环境要素现状出发,以充分、详实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划定了全州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明确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重大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建立了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三线一单”管控的主要依据,对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要任务四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州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提出2025年、2035年的总体目标。
(三)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一是生态保护红线执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二是明确了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和能源利用上线的具体目标和要求。
(三)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州共划分9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共30个,重点管控单元共54个,一般管控单元共10个)。根据国家、省州已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规划环评等的规定,按照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确保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超上线。二是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三是支撑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四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因地方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调整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有关县市或相关部门应当提出建议并充分评估论证后上报州人民政府组织调整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实施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三)加大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