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 关于《楚雄市房地产去库存十二条措施》 |
留言日期 | 2025-05-08 |
发言内容 | 在《楚雄市房地产去库存十二条措施》出台之前购房切直今未交付的能否申请补贴 |
联系人姓名 | 王**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5-05-0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您于2025年5月8日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反映“在去库存十二条出台前购房是否能申请补贴”问题,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楚雄市房地产去库存十二条措施》补贴对象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期间购买楚雄市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在政策出台之前,则无法享受此项补贴。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