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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电话备案怎么会提高自付比例? |
留言日期 | 2021-04-08 |
发言内容 | 我看到有人问“各位领导,我是退休人员,想问下,现在本州退休人员到昆明看病住院,是否要提前开通医保才能住院结算。谢谢! ” 而你们回复“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坚持逐级转院的原则,您需要持楚雄州三级医院转院证到所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转院备案手续,方可在昆明地区正常结算。若无州内转院证明,可电话备案开通,但须提高自付比例。另外,若属于长期居住昆明的,可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就不必每次都办理手续。” 我想问的是,1、电话备案开通医保和用转院证明到所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转院备案的自付比例有何不同?2、电话备案开通,就会提高自付比例???3、我家亲属在昆明住了几次院了,还需要用转院证明到所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转院备案吗? |
联系人姓名 | 张*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楚雄州医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1-04-09 |
回复内容 | 您好!一般情况下无转院证的才电话备案,没有按照逐级转院的就医管理规定,所以要提高自付比例。若您办理了转院手续就需要提供转院证,所以要到业务窗口办理,这种就属于转院备案,不提高自付比例。若第一次办理了转院备案,后面几次住院只需提供住院证即可,不用再回参保地办转院证。具体可拨打业务电话0878-6163960咨询。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