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的情况可以办理二孩准生证吗? |
留言日期 | 2019-02-26 |
发言内容 | 我是恐龙山镇村民,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跟我媳妇结婚前没有结过婚,现在我们结婚已合法生育一个小孩,我媳妇在跟我结婚之前结过婚并已合法生育过两个孩子,但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其前夫,我们现在还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请问是否合法?可以给我们办理准生证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
联系人姓名 | 李**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19-03-01 |
回复内容 | 你好! 你关于“我的情况可以办理二孩准生证吗?”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你家的情况是你媳妇跟你结婚以前已经生育过两个孩子,虽然孩子归前夫抚养,但是还属于她的子女,你们结婚又生育一个孩子,你们生育的这个孩子已经是第三个孩子,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你家已经不符合再生育的条件,不能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