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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构建“1+4+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日期:2022-06-27 08:49:3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李文顺 点击:[]

姚安县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坚持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以“1个中心”(乡镇综治中心)为龙头,“4支专业队伍”(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为支撑,其他“N个”需要参与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第一时间介入的“1+4+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在全县各乡镇成立了9个综治工作中心,在规定职数内,为各乡镇按副科级核定配备1名政法委员,任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的乡(镇)综治中心9个、村(社区)综治中心67个,将综治中心建设与“网格化”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县、乡、村、组网格体系,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网,全面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全县科学合理划分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9个、四级网格77个、五级网格1202个、基础网格1292个,配备各级网格长和网格员1376名,实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目标,推动基层治理网格运行更精准、更规范。综治中心统筹矛盾联调、隐患联排、问题联治、信息互享等工作,统筹调度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相关行业部门和村(社区)力量、资源,条块结合、专群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4部门主力作用,共同发力,拓展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多元化。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中心法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对符合调解范畴的、当事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分流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缓解法院诉讼压力的同时,也为解决纠纷提供了兼具权威性和灵活性的调解服务。与此同时,“姚安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县法院正式挂牌运行,协同推进金融纠纷治理水平。各派出所、司法所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与“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相结合,加强沟通、协调运作,围绕“法、理、情”相统一,警民联调工作进一步有效对接,得到良性互动。信访办依托“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原则,对适宜应用调解、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的信访问题,协调人民调解积极参与推动问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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