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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扎实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01 09:23:4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刘玉德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禄丰市以提高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扎实开展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禄丰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下发《禄丰市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禄丰市推进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明确社区提供服务的项目和业务。在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针对机构多、挂牌多等乱象进行规范和清理,明确城乡社区服务站户外只能悬挂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有“中国社区”统一标识的社区服务站标牌。建立规范印章管理制度,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公章只能用于村(居)民自治活动,为村(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政审、申请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学生助学金、学杂费减免、村(社区)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

结合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民俗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综合整治、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移风易俗等工作,制定下发《禄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禄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如期完成全市村规民约示范村任务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组织领导。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行基层事务大事、小事、私事“三事分流”治理机制。引导村(居)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充分依靠并发挥村(居)民的主体作用,着力在丰富约定内容、规范制定程序、健全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上下功夫。 制定和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张清单”,即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和证明清单。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社区下移。

加强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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