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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日期:2023-03-24 10:02:29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李启琼 点击:[]

永仁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凸显“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执纪理念,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性,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2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4人次。

坚决守好第一道防线。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2022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3人次,占比42.7%。

充分发挥惩戒作用。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对存在违纪问题的,按照事实的性质和程度宽严相济,妥善处置,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有效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2022年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6人次,占比45.2%。

铁面无私执纪。对触犯党纪的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2022年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比4.8%。

持续释放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对违纪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巩固“不敢腐”的态势成果,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结案后组织搞好警示教育,持续保持最大的政治、社会和法治震慑效果。2022年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次,占比7.3%。

同时,该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2022年到基层一线调研7次,主动约谈24人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104次,廉政意见回复278件2801人,其中否定性意见33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6份,组织开展党内谈话79人次。

“纪委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要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也要增强威慑力、影响力。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永仁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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