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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14:20:02 来源:楚雄州司法局 作者: 点击:[]

为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将公证减证便民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都要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特拟定以下49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并进行公告。

1.出生公证;2.驾驶证公证;3.学历公证;4.学位公证;5.毕业证公证;6.成绩单公证;7.出生医学证明公证;8.身份证公证;9.亲属关系公证;10.户口本公证;11.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证;12.护照公证;13.结婚证公证;14离婚协议公证;15.离婚证公证;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17.在读(学)证明公证;18.在职证明公证;19.(工资)收入证明公证;20.接种证明公证;21.会考证公证;22.外语等级证书公;2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证;24.职业资格证书公证25.专业等级证书公证;26.体检表公证;27.健康证公证;28.国籍公证29.住所地(居住地)公证;30.生存公证;31.死亡公证;32.曾用名证;33.存款证明公证;34.非财产处分委托书;35.收养协议公证;36.解除收养协议公证;37.事实收养公证;38.收养登记证公证;39.监护协议公证;40指纹公证;41.单方声明书、承诺书;42.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43.企业章程公证;44.行业许可证公证。45.房屋所有权证公证;46.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47.事业单位、社团等非营利性法人登记证书公证;48.专利证书公证;49.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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