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表彰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和复查工作的通知》(云文明办〔2020〕16号)精神,8月21日启动了第二届楚雄州全国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工作。经过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实地查看、问卷调查,负面清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形成了楚雄州参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拟推荐学校名单(楚雄第一中学、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合格学校名单(楚雄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8月28日下午,经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2020年第10次部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推荐学校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于9月4日前实名向楚雄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开发区丰胜路667号,邮编:675000;电话(兼传真):0878—3389616。
楚雄州文明办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