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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24 15:58:15 来源: 作者: 点击:[]

楚雄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楚雄州统计局

2022年4月24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州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16.207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州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州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34206.88公顷(501.31万亩)。其中,水田104976.44公顷(157.46万亩),占全州耕地的31.41%;水浇地14413.12公顷(21.62万亩),占4.31%;旱地214817.32公顷(322.23万亩),占64.28%。禄丰县、楚雄市、武定县、大姚县等4个县(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州耕地的53.1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2387.05公顷(48.58万亩),占全州耕地的9.6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3467.42公顷(65.20万亩),占13.0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0145.05公顷(165.22万亩),占32.9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3381.68公顷(140.07万亩),占27.9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4825.68公顷(82.24万亩),占16.40%。

(二)园地97457.66公顷(146.19万亩)。其中,果园84982.31公顷(127.48万亩),占87.20%;茶园2134.07公顷(3.20万亩),占2.19%;其他园地10341.28公顷(15.51万亩),占10.61%;全州无橡胶园地。园地主要分布在大姚县、永仁县、楚雄市3个县(市),占全州园地的59.28%。

(三)林地2063842.39公顷(3095.7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49028.19公顷(2623.54万亩),占84.75%;竹林地1066.93公顷(1.60万亩),占0.05%;灌木林地278233.98公顷(417.35万亩),占13.48%;其他林地35513.29公顷(53.27万亩),占1.72%。楚雄市、双柏县、大姚县、禄丰县等4个县(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州林地的58.31%。

(四)草地91779.50公顷(137.67万亩)。其中,其他草地91779.50公顷(137.67万亩),占100.00%;全州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2个草地二级地类的分布。草地主要分布在元谋县、禄丰县、永仁县等3个县,占全州草地的57.95%。

(五)湿地4494.92公顷(6.7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州涉及5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6.41公顷(0.01万亩),占0.14%;灌丛沼泽0.08公顷(1.2亩),占比较小;沼泽草地103.77公顷(0.16万亩),占2.31%;内陆滩涂4375.90公顷(6.56万亩),占97.35%;沼泽地8.76公顷(0.01万亩),占0.20%;全州没有红树林地、沿海滩涂2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楚雄州湿地主要分布在金沙江、元江等河流,双柏县、元谋县、楚雄市等3个县(市)的湿地,占全州湿地的65.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1272.54公顷(106.9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459.48公顷(8.19万亩),占7.66%;建制镇用地7046.24公顷(10.57万亩),占9.89%;村庄用地53156.57公顷(79.73万亩),占74.58%;采矿用地4423.72公顷(6.64万亩),占6.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86.53公顷(1.78万亩),占1.66%。

(七)交通运输用地38290.75公顷(57.4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61.58公顷(1.44万亩),占2.51%;公路用地12913.63公顷(19.37万亩),占33.72%;农村道路24369.49公顷(36.56万亩),占63.64%;机场用地36.81公顷(0.06万亩),占0.10%;港口码头用地2.57公顷(39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6.67公顷(0.01万亩),占0.02%;全州没有轨道交通用地地类的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762.06公顷(52.1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749.51公顷(19.12万亩),占36.67%;水库水面12784.42公顷(19.18万亩),占36.78%;坑塘水面6227.88公顷(9.34万亩),占17.92%;沟渠1525.35公顷(2.29万亩),占4.39%;水工建筑用地1474.90公顷(2.21万亩),占4.24%。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永仁县等4个县(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3.87%;全州没有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2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州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州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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