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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十三期)

发布日期:2016-08-24 08:1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转交楚雄市、禄丰县办理。现将第十三期两件环境问题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楚雄市废机油收购作坊影响环境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楚雄市东瓜镇磷肥厂内和楚雄市三家塘客运站对面,分别有一个私人废机油收购作坊。这两个作坊不规范储存废机油致使滴漏严重,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
  (二)核查情况
  8月11日,州政府派出联合督察组深入楚雄市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楚雄市工作组在鹿城镇龙江社区龙泉村发现3个废机油收购点,东瓜镇州氮肥厂内发现1个废机油收购点。此次查获的废机油是汽车、摩托车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4个废机油收购点均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楚雄市已依法立案查处。其中,东瓜镇州氮肥厂内尹祖萍废机油收购点违法收购废机油数量巨大,已涉嫌环境犯罪。
  (三)整改情况
  楚雄市已对违法收购废机油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并对经营场地和收购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取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下步工作计划
  楚雄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认真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二、关于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楚雄州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中的鑫旺公司、美乐陶瓷砖厂和唯一一家采石场的货运车辆进出村子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碾烂道路,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
  (二)核查情况
  8月15日,州政府派出联合督察组深入禄丰县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320国道线至清水沟村通自然村公路现为碎石路面,此通村公路在禄丰县境内全长5.275公里,公路为片区企业运输及村民出行的主要通道,由于公路等级低,运输车辆碾压等,天干时节,遇到车辆通行时,存在地面运输扬尘污染问题,雨季时节,公路路面积水,存在车辆通行碾烂道路,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问题。
  2015年6月9日,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向禄丰县土官镇人民政府提交《孝母山风电场进场道路建设承诺书》,并与土官镇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孝母山风电场进场道路建设协议》。根据2015年7月28日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孝母山风电场进场道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负责二专线至美乐陶瓷公司厂区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按于2016年4月10日启动道路工程建设,现已完成挡墙、路肩和排水沟支砌工程。由于施工期间正值汛期,公路路面积水较多,路面工程施工质量难以保证,施工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停工;2016年7月26日土官镇人民政府召开关于禄丰工业园区土官片区2号道路复工问题的专题会议,经会议研究,同意施工单位恢复公路工程建设延迟至2016年8月10日后,预计2016年11月底可完工投入使用。
  (三)整改情况
  禄丰县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路面排水、坑塘填补和夯压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在汛期结束后,及时恢复路面工程施工,确保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针对货运车辆进出村子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禄丰县运政管理部门对采石场开展源头隐患排查,要求企业不得超限运输,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货物扬撒。
  (四)下步工作计划
  楚雄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要加强对企业货运车辆扬尘污染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货物扬撒。同时,要加快道路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采取降尘处理措施和及时进行路面坑塘填补工作,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道路建设工程,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和出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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