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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征兵应征条件

发布日期:2016-04-11 08:32:00 来源: 作者: 点击:[]

  1、我想当兵,怎么登记,要准备哪些资料?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都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的流程是什么?
  报名期间,乡(镇、街道、院校)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对象的流程是什么?
  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何时体检?体检结果什么时间能公布?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会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
  6、成为预定兵对象需要哪些条件?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会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7、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报名进展情况?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8、参军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9、应征年龄有哪些要求?
  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2.1.1-1999.12.31出生的);
  本科生:
  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 出生的);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2.1.1-1999.12.31出生的);
  专科生:
  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出生的);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3.1.1-1999.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17 至 21 周岁(1995.1.1-1999.12.31 出生的);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1995.1.1-1999.12.31出生的);
  其他:17至20周岁(1996.1.1-1999.12.31出生的);
  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6.1.1-1998.12.31 出生的)。
  女兵报名年龄
  研究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 出生的);
  本科生、专科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至19周岁(1997.1.1-1999.12.31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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