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