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十八期)

发布日期:2018-07-26 18:01:5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楚雄市和南华、元谋、禄丰县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第十八期7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斗山社区麦地平小组上届小组长杨永华以权谋私:1. 2015年毁集体林4亩卖给别人盖房;2. 毁森林多处卖给别人做坟山;3. 2015年把6亩农田土地盖房屋卖给别人搞农家乐。投诉件虽已交镇政府处理,但未处理,请督察组督促”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州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5年以来,麦地坪村小组村有3户农户(户主方淑芬、杨永华、陈思贵)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在村集体林地上建住房和生产用房。杨永华于2016年将铁路东北角的一块荒地转租给王朝武建盖临时房屋经营农家乐,本人在其租赁地块旁的农田里建盖临时房屋养猪。麦地平村小组所流转的林地属于灌木、疏林地,部分为林间荒山,不存在毁坏森林的情况。

举报件反映“杨永华以权谋私‘2015年毁集体林4亩卖给别人盖房的问题’”中的“盖房”问题属实,“卖给别人”问题不属实;“毁森林多处卖给别人做坟山”中“毁森”问题不属实,“多处卖给别人做坟山”问题属实;“2015年把6亩农田土地盖房屋卖给别人搞农家乐”中“建盖房屋搞农家乐”问题属实,“卖给别人”问题不属实;“投诉件虽已交镇政府处理,但未处理” 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由南华县对调查核实的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滥伐林木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和整改;对其中8件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处以罚款27974.8元。

2、南华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责令养殖场和农家乐立即停业整改,限期恢复原状;对非法占用4.2亩林地的问题于2018年7月5日移交南华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3、州人民政府责成南华县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案件查处及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元谋县能禹镇紧邻居民区的108国道旁长期有几家塑料管厂(鑫盛塑料胶管厂、发强塑料胶管厂、五福塑料胶管厂等),无任何环保、安全设施,生产时散发臭气,噪音很大,每次一遇到检查就停产,请求督察组彻查”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元谋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件反映的鑫盛塑料胶管厂实为元谋县元马镇能禹鑫盛塑料制品经营部(以下简称鑫盛塑料经营部),于2015年11月26日注册登记,位于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坡头,主要经营塑料筐生产、塑料制品销售;发强塑料胶管厂实为元谋县发强再生塑料包装厂(以下简称发强塑料筐厂),于2013年3月12日注册登记,位于元谋县元马镇摩诃村委会新立村,主要经营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五福塑料胶管厂实为元谋县元马镇五福塑料筐厂(以下简称五福塑料筐厂),于2015年12月7日注册登记,位于元谋县元马镇空军司令部家属区,主要经营塑料筐生产销售。三家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其中五福塑料筐厂已经关闭),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再生颗粒料、聚乙烯等,经一体化注塑机电热熔融后模具挤压一次成型,经冷却后取出。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和异味,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举报件反映“元谋县能禹镇紧邻居民区的108国道旁长期有几家塑料管厂(鑫盛塑料经营部、发强塑料胶管厂、五福塑料胶管厂)”的问题属实;“无任何环保、安全设施”、“每次一遇到检查就停产”的问题不属实;“生产时散发臭气,噪音很大” 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州人民政府责成元谋县要持续加大对行政区域企业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切实保障周围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楚雄新闻’上发布的通报(第十一期),是对上级交办事项存在应付了事,不作为不担当,楚雄州、市人民政府没有组织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情况,无所作为就下结论该举报件已办结,是典型的应付交差了事作风。举报人再次实名举报:1、楚雄州、市政府对环境污染违规生产问题不作为不担当;2、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已毫无整改的价值和意义;3、该举报人认为他的公司完全能保证楚雄市及周边乡镇生鲜猪肉市场的供应和配送”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州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件反映的屠宰企业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由原楚雄州和市食品公司、楚雄市粮食局饲料公司、楚雄市蔬菜水果公司等四家国有食品企业合并、改制后重新组建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现拥有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1个,乡镇定点屠宰场4个,鲜肉配送中心1个,肉品品质检测实验室1个。随着城市发展,程家坝屠宰厂周边建成了滇中汽车城(周围无居民小区),该厂已建成运行17年,设施陈旧。该公司于2013年计划实施技改搬迁,新址位于第二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50亩,但由于投资380余万元平整土地、办理环评后,因资金紧张未能继续实施技改搬迁导致项目暂停。

举报件反映“楚雄州、市政府对环境污染违规生产问题不作为不担当”、“该举报人认为他的公司完全能保证楚雄市及周边乡镇生鲜猪肉市场的供应和配送”的问题不属实;“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已毫无整改的价值和意义”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由楚雄市制定《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依法有序推进环境污染隐患问题整改;对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2、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实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做好污染纠纷调处工作。

四、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市苍岭镇李家村委会陈家村大坝,有家养殖场在水库里养了8、9万只鸭子,饲料直接混入水里,死了的鸭子也不处理,随意乱扔。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贴了告示说要在2017年12月30日关闭,至今都未关”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州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楚雄市苍岭镇李家村委会陈家村大坝林玉树养鸭场于2014年7月1日由现养鸭场负责人林玉树从原承包人皮振轩处转让,转让合同内容含水库、陈家村民田地6.5亩和场地建筑设施,转让期至2029年6月30日,并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该养鸭场现存栏火鸭(旱鸭)4491只,属小规模养殖户。该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高11.8米,总库容24.1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功能的小(二)型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源地,主要用于农业灌溉。

举报件反映“有家养殖场在水库里养了8、9万只鸭子”中“有家养殖场”的问题属实,“养了8-9万只鸭子”的问题不属实;“饲料直接混入水里,死了的鸭子也不处理,随意乱扔”、“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贴了告示说要在2017年12月30日关闭,至今都未关”的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由楚雄市组织环保、水务等部门对林玉树养殖户环境及水质进行监测调查,根据查实情况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养殖户和村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养殖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2、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督促林玉树养殖场在养殖场与水库之间安装隔离网(栏),减少养殖场对坝塘水质的影响;严格控制养殖数量,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关于投诉人反映“禄丰县金山镇宋家坡村委会,有一家禄丰德胜钢铁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德胜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排放的黑色煤灰对村里的农物造成很大影响,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禄丰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企业实为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位于禄丰县工业园区金山片区,现有2条30万吨/年焦化生产线和1条40万吨/年氧化球团生产线,生产工艺为机焦炉炼焦和竖炉焙烧氧化球团矿,主要原辅料为原煤、洗精煤、铁精矿粉、粘结剂,主要产品为焦炭、焦丁、球团矿、粗苯、硫铵、煤焦油、煤气。该公司2018年以来球团烟气脱硫塔排口、1#2#焦炉烟气排口、3#4#焦炉烟气排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达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标准限值。

举报件反映“该公司排放黑色煤灰”、“公司排放的黑色煤灰造成金山镇宋家坡村委会的农物很大影响”和“公司排放的黑色煤灰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禄丰县环境保护局向该公司下达《关于要求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料场、产品堆场、厂区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责令其立行立改,切实减少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2、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要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企业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和污染源监测力度;加大环保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退城入园,进行转型升级,消除污染隐患。

六、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市航空路北浦嘉园小区商铺,馨卤记、老坛酸菜牛肉火锅、天天杀猪菜等餐馆,油烟直接向小区内排放,影响住户”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市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楚雄市北浦嘉园小区内北浦小吃一条街由楚雄州餐饮协会打造,于2017年10月31日正式开街。小吃街位于北浦嘉园小区内部,共有28户经营户,所有餐饮经营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除举报反映的馨卤记、老坛酸菜牛肉火锅、天天杀猪菜3户经营户油烟管道未接入专用烟道外,其余9户经营户油烟管道已全部接入专用烟道后排放。

举报件反映“楚雄市航空路北浦嘉园小区商铺,馨卤记、老坛酸菜牛肉火锅、天天杀猪菜等餐馆,油烟直接向小区内排放,影响住户”的问题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楚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7月6日向天天杀猪菜餐馆、老坛酸菜牛肉火锅店、馨卤记餐馆下发了《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7月20日前完成油烟污染问题整改。

2、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切实加强对饮食业油烟的监督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七、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市东华镇新柳村东华生猪屠宰厂、鹿城镇富民村富民屠宰厂、子午镇子午街生猪屠宰厂、苍岭镇饱满街苍岭生猪屠宰厂废水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随意排放,雨天污水四处横流,热天臭气冲天”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州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的东华、富民和苍岭生猪屠宰场始建于1959年,均隶属于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国企改制时接手了东华、富民和苍岭3个生猪屠宰点,并于2001年对3个生猪屠宰场进行了改扩建,建成了新的生猪屠宰场,日屠宰量分别为4头、40头、5头。子午镇生猪屠宰场于2009年建成使用,由该镇畜牧兽医站经营,日屠宰量5头。

举报件反映“东华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随意排放”的问题属实;“雨天污水四处横流”的问题不属实;“热天臭气冲天”的问题部分属实。“富民、苍岭、子午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随意排放”和“雨天污水四处横流”的问题不属实;“热天臭气冲天”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由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对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东华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随意排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2、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屠宰场(点)进行及时查处;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加强对乡镇屠宰场(点)的日常监管,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5日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