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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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0 08:21:24 来源: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0年三季度,州政府办公室按月对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的29个政府网站开展了3轮普查,普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合格率100%。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三季度全州正常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77个,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64个,政务微博10个,政务今日头条号3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和内容保障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姚安县仍未按照要求完成建设,双柏县、大姚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仍不规范,州交通运输局、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未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填充内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到位。办事服务导航方面,州农业农村局、州审计局网站未设置办事服务入口导航,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州地震局网站办事服务入口导航未准确链接至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本单位节点。部分单位对互动回应工作不够重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网民留言或者答复内容不规范,如州教育体育局。部分县市政府文件公开发布少,解读比例低,形式单一,时效性差,对涉及民生等政策文件不解读。

(二)日常读网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不重视,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对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严重表述错误”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虽然明确了网站管理专兼职人员,但网站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日常读网巡网工作不落实,网站栏目不按要求更新,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部分单位未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网站网民留言。

(三)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不到位,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开办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办政务新媒体未向同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备案,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读网巡网、安全防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督促考核。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一是按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本县市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难点问题,提升回应质效。四是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政府网站防御能力,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主体认证工作,建设并完善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对在同一新媒体平台上开办多个账号的,或在不同新媒体平台上开办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及时清理优化,无力维护的应予以关停,并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中更新、变更有关信息。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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