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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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4 16:04:52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教育局:

为加强农家书屋维护使用,推进农家书屋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大力推动我州全民阅读“书香楚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丰富农村中小学生暑期文化生活,营造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文化氛围,现将2017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面向农村中小学生。通过开展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让农村少年儿童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让农家书屋成为农村少年儿童的假期乐园。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两部分内容组成:

(一)阅读实践

1.开展阅读活动。各县市局要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文化和舆论环境为主线,以农家书屋为平台,开展主题演讲、主题班会、经典诵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故事会、好书漂流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名家、名人、优秀教师、文化志愿者、返乡大学生走进农家书屋开展阅读辅导活动;指导农家书屋管理员根据少年儿童阅读特点推荐优秀出版物;开展“小手拉大手”亲子阅读活动,鼓励家长带孩子、学生带家长互动阅读。

2.组织实践活动。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快乐暑期•我当书屋小管家”活动,协助农家书屋管理员做好出版物借阅、阅读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向同学、家长推荐优秀图书,引导和影响更多人到农家书屋读书用书。

(二)征文写作

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基本要求:

征文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要主题鲜明、言之有物,贴近书屋、情真意切,符合中小学生思想、生活特点。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小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1000字,中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1500字。

作品末尾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农家书屋所在地。有指导教师(或书屋管理员)的请注明姓名。

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有抄袭行为。 如发现抄袭行为即取消评审资格。

三、活动安排

本次阅读实践活动2016年7月启动,2016年10月结束

(一)阅读实践活动开展。7—8月,各县市局根据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阅读实践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开展阅读实践活动吸引少年儿童愿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会用书。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发挥实效。 并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学校动员学生参与,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并将相关活动资料报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作品征集选送。9月10日前,各县市局征集本辖区内中、小学生作品并选送各5篇优秀作品(电子版,不接收个人投稿)及阅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教育局将对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县市局要高度重视,将阅读实践活动作为农家书屋强基固本、维护使用和延伸服务,促进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将其与“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活动目的,根据学生特点,创新内容形式,认真筹划组织,力求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农家书屋文化内涵、具有全民阅读价值导向的品牌活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开展阅读实践活动。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保障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优化阅读环境,为中小学生参与阅读实践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各县教育部门要充分部署动员,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更多学生参与,积极推荐适合的学生参与“快乐暑期•我当书屋小管家”活动实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征文写作进行指导。

(三)深入宣传动员

各县市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对阅读实践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强化校园报刊、广播的使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县市局要及时掌握阅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总结阅读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为今后开展各类读书活动积累经验。

五、联系方式

楚雄州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科

联系人电话:白丽华 0878—3017208

电子邮箱:1164501513@qq.com

附:2017年“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选送文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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