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州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减缓2.3个百分点,但在全省16个州市中与曲靖、保山、丽江、文山4个州市并列排名第一位,绝对值在16个州市中排名第6位。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20.5亿元,增长36.1%,较上年加快13.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27亿元,增长1.1%,增幅比上年同期下滑12个百分点。可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已逐渐成为我州消费市场中的中坚力量,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由上年的29.6%上升到今年的43.1%。(李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