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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01-0411001 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01-04-11 11:37:18 文  号:楚政发〔2001〕29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零基预算”编制和实施办法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零基预算”编制和实施办法

楚政发〔2001〕29号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预算分配,细化预算管理,转变财政职能,提高理财水平,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际惯例和省级财政有关办法,结合我州财政状况,总结多年来的财政管理经验和实行零基预算取得的成效,制定本办法。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年度的收支水平,一切从“零”开始,根据当年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国家宏观政策趋向,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来安排收支预算的一种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办法。

一、编制零基预算的基本思路

实行零基预算,是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在预算编制中,根据当年各项税收政策和财源情况,分析、测算出当年既积极稳妥,又相对准确的收入目标。再根据财政管理体制及其他有关政策,计算出州级可用财力,作为当年预算分配的基础。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当年可用财力范围内,以“零”为基数,结合实际需要全面核定各项财政开支。

实行零基预算办法安排支出的原则:一是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保与社会稳定有关的各项保障措施;三是保重点、保热点;四是兼顾其他。

二、零基预算的内容

零基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由上划中央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两部分组成;支出预算由州级正常支出、补助县级支出、预备费、专项支出四部分组成。收入预算根据财政体制和当年财源实际,结合当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支出预算中,州级正常支出按州级机构“三定”方案分类确定,其支出定额标准,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人员编制组织实施;补助县级支出按照州对县的体制方案和当年县级收支实际确定,由财政部门筹集资金在年度内按进度实施;预备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在年度内根据用途由州人民政府常务会批准后实施,专项支出本着“效率优先”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政府领导分管来确定,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分管的州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财政和相关部门实施。

三、零基预算具体编制办法

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由州财政局具体编制,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后下达执行。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当年财源实际,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有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保障的前提下编制。

1.上划中央收入。按照上级税务部门下达的税收计划,结合税收返还利益,本着“实事求是,力保地方既得利益”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征求国税部门和主要纳税户意见后,统筹编制预算草案。

2.地方财政收入。

自收收入。根据州级财源结构和上级税务部门下达的税收计划,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来源情况,由财政部门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后,统筹编制预算草案。

上级补助收入。根据省财政对我州的财政管理体制及有关政策确定。税收返还收入根据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和当年税收返还政策计算当年预算数;体制补助收入根据省财政正式下达的数额作为当年预算数:结算补助收入根据当年结算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当年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当年可用财力的规模来安排。

1.正常支出。采用“划分档次,确定定额,不作基数,逐年审核”的方法编制。财政部门要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公布当年经州人民政府审定的正常经费定额标准,并以此为依据,计算下达各单位。

包干经费。包干经费按照“定员定额,按编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法核定;公用经费按编制人数核定;卫生三院经费按编制病床数核定;学校教职工工资统发后公用经费实行“生均综合定额”包干,按州教委统计的计划内招收的实际学生数(不含自费生和委培生人数)核定;汽车燃修费按车辆编制数核定;移动电话使用费按定编数核定;公费医疗经费分别按离休、退休、在职三个标准核定;住房公积金按不同档次标准核定;养老保险金按一定标准核定。

单位专款。按照“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在对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项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2.补助县级支出。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数额核定体制补助数,并可结合当年州、县财政状况增加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财力补助。

3.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比例,结合州级财力状况统筹核定。

4.专项支出。首先,按照州级可用财力减去正常支出、补助县级支出和预备费后的余额确定支出规模。其次,根据当年财力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本着“效率优先、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与“权利与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在既定的规模内安排。具体编制方法和程序是:

1)编制办法。州级各部门按照州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编报项目预算的要求,将本部门经济事业建设发展的支出项目,依轻重缓急的顺序编制支出项目表,连同具体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计划、内容、资金分配和使用意见、经济效益分析等文字材料,一并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报来的项目计划,根据当年专项支出预算规模和全州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国家和省项目配套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领导分管来划分和分类,由财政部门提出各口专项支出安排意见,连同各口所包括的项目和安排数额等,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程序。①由分管的政府领导召开有财政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办公会,按照各口专项支出分类控制数,确定安排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配套资金;②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确定的项目和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财政资金调度情况,与项目实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分期分批将项目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各项目实施单位;③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州政府及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④年度终结后,由财政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各口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并将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及其资金的参考。

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和追加

(一)年度收支预算一经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有调整,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报州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执行。

(二)遇有特殊情况(救灾、国家有关政策变动等)确需追加预算的,在保证年末财政平衡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实行零基预算的有关要求

零基预算是一种新型的预算编制办法,在编制和执行中,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执行。

(一)强化“权利与责任”,各部门和各分管领导既要行使好资金的分配权,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要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效益的发挥。

(二)实行零基预算办法后,各领导机关、各部门不得再制定需要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的政策,否则不子安排。

(三)专项支出项目一律不得要求下级财政配套资金。确需要求配套的,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预算的编制虽不以上年数为依据,但上年有关基础数据可以作为分析具体情况的参考资料。

(五)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财政部门要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认真调查和研究,提出预算方案,并逐步对预算过程和基础数据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相应的数据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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