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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225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10-19 11:30:0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