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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636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4-01-13 07:45: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1-04 11:48:17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3年11月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促进我州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时都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审批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任务是: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州委编办、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由州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州住建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州环保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州安监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在推进上述重点工作时,要与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起来,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制作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对《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要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分时段、分步骤做好公开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民生,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推动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加强平台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各县市新闻办公室要围绕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有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要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网站管理,保障定期更新信息,不能出现时冷时热的现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按照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三大功能定位,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

  (三)发挥各新闻媒体、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的作用。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载体和场所的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效应。不断创新政府公报、“96128”专线、政务信息岛等公开方式,使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公众都能及时、准确、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四)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各县市、各部门应积极稳妥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四、建立健全机制

  (一)做好舆情引导。根据《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已经确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各部门要参照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人员职责,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推进职责。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对牵头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将每一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二)加强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人社部门和行政学校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逐步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考评。州级将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将在全州通报并严格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进度和实效。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