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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27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27 11:45:54 文  号:楚政通〔2018〕3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8月3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虹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规范丧葬行为。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硬件保障。要加大对殡葬改革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遵守、维护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教育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逐渐革除丧葬陋习。

二、健全制度,依法治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健全村规民约,制定有关奖惩措施,增加惠民政策,落实监管责任,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严格依法治理,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行为,要采用行政和党纪等手段,追究其责任。三是要加强监管,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查处力度,扎实开展殡葬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于违反经营资质、土地政策、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

三、加大资金投入,深化殡葬改革

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墓,建立和完善殡葬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把殡葬事业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宣传、执法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着重从移风易俗、强化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殡葬墓地的管理,积极推动全州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三要强化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为骨灰寄存提供便民利民设施。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

四、抓示范带动,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抓样板、树标杆,注重示范引导,在公路沿线选择部分基层基础较好、经济基础较强、村民素质较高的乡镇率先开展全方位殡葬改革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殡葬改革。二是要做到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美化环境,逐步实现墓区规范化、环境园林化,打造示范性公益性墓地,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引导和带动其他乡村高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

五、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一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严禁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要严格遵守火化规程,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8月3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发改委主任马国雄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锁定目标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要认真贯彻落实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坚定发展目标不动摇,盘清锁定目标任务账,对标对表、填平补齐、压实责任,以更加精准、更加管用的举措,确保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抓实项目稳投资,保持固定资产快速增长

要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挖掘有效投资需求,全力保持固定资产快速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突出产业投资、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推动一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改善营商环境,突出产业招商,打造对内对外开放高地。把握政策导向,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强土地、林地保供,着力破解融资难、要素保障难和政府性资源配置难的问题。

三、挖掘潜力兴三产,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要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服务能力,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和“一部手机游云南”行动,促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发展。着力守住批零住餐、金融、房地产等关键行业增长底线,充分挖掘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务、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增长潜力,力促第三产业提速增长。

四、深化改革增动力,激活经济跨越发展动能

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化“放管服”、投融资体制、国资国企以及住房制度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新经济快速发展。培育做强冶金、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优势产业,形成新发展动能。加快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落实最严格的环保政策。

五、精准施策促脱贫,克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要坚持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精准对标,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劳动力转移等重点工作,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六、改善民生强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继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深入实施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抓好惠民工程,办好民生实事。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救济救助、残疾人、养老服务、扩大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生态文明、“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化法治楚雄和平安楚雄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依法依规、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8月3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李林波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发展目标,确保完成收入工作任务

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财政发展后劲。抢抓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机遇,加大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发挥项目拉动投资增长和财税增收的作用。认真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非税收入来源的管理控制,依法组织收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强化支出管理,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要按时下达上级专项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积极争取上级库款调度的支持,督促县市及时清理消化借垫国库资金。认真组织实施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有效防止资金闲置。

三、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制度,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扩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加强对部门自评的监管,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要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工作,推动财政工作的重点向预算支出管理和支出政策拓展。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做好纳税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五、加强债务管理,积极化解防范债务风险

要做好新增债券的使用管理工作,置换存量债务,避免风险集中爆发,防范财政风险。摸清债务底数尤其是隐形债务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政府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履行好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和政府风险。

六、尽早谋划布置,落实预算编制报告要求

要尽早布置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预算的可行性和决算的完整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提交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预算报告应更好地体现各项支出预算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及绩效目标等情况,增强重大增支政策出台的预期性。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2018年8月3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刘平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并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予以重点反映,提出审计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要督促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着力推动解决财政资金结余、沉淀、低效和浪费等问题,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强化审计监督,聚焦审计工作重点

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继续加大对各类风险隐患、脱贫攻坚资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要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分类审慎处理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要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精准脱贫资金,严肃处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问题,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对国土资源空间的管理,全面推开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质量成效

要认真总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改革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深入分析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紧扣反腐、发展和改革主题,审慎区分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四、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要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对审计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要持续跟踪督查,并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时重点反映后续整改结果。要严格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稳步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要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监督,探索建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制度,全面提高整改的精准化水平,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