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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1109001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1-05 17:10:14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将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7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对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作出战略部署,对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进行了顶层设计。2018年1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云政办发〔2018〕6号),对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进行部署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上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楚雄州具体实施意见,对于加快推进楚雄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初步建成适应楚雄州州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云政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4〕18号)《楚雄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专项方案》(楚委〔2015〕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意见》(楚政发〔2016〕2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楚政通〔2017〕54号)等有关文件政策,州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等25个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州人民政府,最终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四、主要内容

楚雄州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发展实际情况,增加和细化了相关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中,明确通过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以产业模式发展粮食、以市场的理念经营粮食、以法治的手段管控粮食的思路,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进一步做强高原粮仓,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初步建成适应楚雄州州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相关指标的设置对照全省要求,并和201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4〕18号)进行了相应衔接,明确到2020年,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全州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左右,米线、卷粉、饵块、饵丝、面条等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粮食企业龙头数量达到1户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粮食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5户以上。

(二)主要任务中,结合楚雄州实际,整合优化提出了“促进粮食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粮食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打造高原特色粮油品牌”、“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粮食经营新业态”、“加强粮食质监体系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加强粮食科技创新,强化人才支撑”、“加大粮食产业扶贫力度,助力精准脱贫”等九条主要任务,符合楚雄州实际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具有楚雄州的相应特点和可操作性。同时,按照云政办发〔2018〕6号文件中的部门分工,把相应职责分解到相关州级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保障措施方面,根据云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细化和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等四条具体保障措施,符合楚雄州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