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方面暴露出如:基础设施不配套、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足、配送车辆通行难、行业间协调联动不够等问题,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瓶颈。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52号),通过行业协同撬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两个大市场、提升经济整体效率。
二、出台的目的意义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举措。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有利于快递物流转型升级、电子商务提质增效,有利于技术标准衔接统一、数据资源规范共享、供应链协同创新,有利于扩大消费、提升用户体验,更好适应和满足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深化制度创新,优化政策环境;加强规划统筹,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规范运营,促进通行便利化;强化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同运行效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生态链六部分,共21条内容。
(一)深化制度创新,优化政策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创新定价模式,发展增值服务;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建设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规划统筹,完善基础设施。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是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并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三)强化规范运营,促进通行便利化。重点是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由州级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标识管理办法、配送车型标准和通行管理政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统一外观”和“统一标识”管理,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对按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城区快递运输车辆放宽通行限制,给予通行便利。
(四)强化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等自助设施,加快社区、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服务节点布局,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开展联收联投。
(五)加快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同运行效率。推广应用物流运营标准,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企业资源计划和供应链管理技术,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统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组建楚雄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会,形成产业联盟。
(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生态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
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认真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