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509005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5-09 17:39:20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解读《楚雄州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方案的推进实施,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成绩和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推动全州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2019年全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快速发展。按照州人民政府部署和要求,州工信局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借鉴兄弟州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楚雄州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楚雄州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2019年楚雄州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经反复征求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系列讲话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落实政策、放开放活为重点,努力促进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2019年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增长10%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47%以上,民营经济上缴税金增长5%,民营经济实现从业人员增长8%。私营企业户数增长12%,个体工商户增长10%,力争年内新增2户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二)关于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包括: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民间投资、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五个内容。

1、在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方面,主要: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掌握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种子孕育”、“培苗壮苗”、发展壮大、做强做优、大树移栽、营商环境优化、人才培养、公共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融通发展“十大工程”在2019年内取得实效。

2、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方面,主要:一是州财政按照10%的比例配套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建立与省联动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机制,确保州内更加广泛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政策从银行获取贷款。二是落实无还本续贷支持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延长中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期限。三是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在落实“两禁两限”收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动减费让利,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落实“两增两控”监管目标,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降低。四是加强与企业合作,引导州内有资本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设立楚雄州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五是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银企合作模式,加快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市场化运营,主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六是积极参与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扩展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七是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制定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行动方案,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指导服务,为有条件上市的企业积极向上级申请开通“绿色通道”。

3、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主要: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推进落实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公平竞争,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

4、在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方面,主要:一是年内新增市场主体1.65万户,年末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6. 8万户。二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三是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户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法人企业新达限50户以上。做好新建项目纳规入统工作,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四是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集中政策资源滚动培育民营小巨人企业,由各重点产业主抓部门负责组织培育一批本产业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五是充实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内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30户。

5、在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全力打造“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的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推进实施“六个一”行动,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天。减少审批事项、专项治理对企业的各项乱收费,主动为企业解决困难,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二是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因企制宜、精准服务的原则,推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培育企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关于实施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的保障措施

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三个方面给予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健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构,指导协调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州县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民营企业,推进“三进企业”制度化,构建“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

2、完善考核机制,主要:将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作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县市政府及州级各部门要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并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督促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每年对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和招商引资来楚投资的民营企业给予的承诺兑现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年内民营经济发展取得实效。二是建立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