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部署安排。2019年4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对云南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备案。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的需要,也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要求,州司法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楚雄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经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和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二、目的意义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好国家和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对国家和省推行“三项制度”的统一规定动作作了进一步强调和重申,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了实施步骤、时限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体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的各项决策部署,阐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等。
第二部分是任务措施。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强调统一建章立制、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内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强调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实效等内容;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强调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等内容;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强调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等内容。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明确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分为安排部署、完善制度、全面实施、整改提高、总结报告等五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