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612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 文  号:楚政办发〔2019〕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倡导文明吸烟行为,主动履行控烟履约责任,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加快推进“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建设,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州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助力美丽中国战略为总方针,坚持以“提升文明吸烟意识、规范文明吸烟行为”为主线,以“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为主题,以建设文明吸烟环境为抓手,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办公楼、进公共服务场所、进景点景区、进小区、进街道、进商业广场、进农村、进家庭”“八进”活动,科学规范布局建设一批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绿色吸烟区、便民吸烟点,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吸烟,让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权利和尊严得到尊重和维护,把“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美丽县城建设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为加快推进“1133”发展战略,助力“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促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一体化推进,与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共同开展;坚持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中来,形成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建设管理格局。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按照“分类规划、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便民适用”的要求,以各县市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单位,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本着“以点带面层次推进、先易后难示范推进、逐年实施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

3.整合资源、分类指导

充分整合全州公共设施资源,对于具备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休息亭、垃圾桶等设施进行简易改造,使其具备文明吸烟场所的有关功能,同时又不影响有关设施发挥其原有作用。按照“室内为主、室外为辅”的原则,针对办公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公共场所等对吸烟环境的不同需求,分别开展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绿色吸烟区、便民吸烟点建设。

4.坚持谁主体,谁负责

根据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管理主体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采取不同的建设管理方式。对于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由该部门(单位)自行投入建设,建成后自行做好管护;对于客运站、城市综合体、景区景点、商业街道等社会公共区域,由政府投入建设,烟草资金补贴,建成验收后移交属地主体单位管护;对于商场、酒店、餐馆、网吧等营业场所,由经营主体开展建设并做好文明吸烟引导。

5.劝导结合、建管并重

坚持建设文明吸烟环境与劝导群众吸烟有机结合,把吸烟室、吸烟亭、吸烟区、吸烟点同时建设成为劝烟教育点。同时,实行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既要注重建设质量,更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规范到位、维护到位”的要求,把好建设质量关,落实管理责任。

6.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积极倡导“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倡导“烟头不落地、楚雄更美丽”,“捡起小烟头、传播大文明”的文明吸烟行为,逐步宣传普及吸烟礼仪,引导广大吸烟群众养成良好的吸烟习惯,营造非吸烟者与吸烟者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1. 2019年以楚雄市为主,突出在火车站、汽车站、城市综合体、大型场馆、景区景点、人员密集休闲场所、主要商业广场、便民服务场所和街道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文明吸烟场所,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建设管理模式。

2. 2020年全州全面推进,做到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办公楼、进公共服务场所、进景点景区、进小区、进街道、进商业广场、进农村、进家庭,2021年基本实现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建管、部门协同参与、烟草资金补贴”的总体要求和“分类定标准、选点定数量、招标抓实施、验收拨资金、移交强管护”的工作要求,2019年在全州各县市重点区域先行推进,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和维护标准。为扎实推进2019年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具体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提升文明吸烟意识

坚持把“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作为我州推进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持续开展文明吸烟相关政策宣传,抓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把文明吸烟环境打造成为宣传社会主流价值和正向能量的窗口,打造成为积极宣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中国、和谐社会等主流价值观的窗口,教育和引导群众文明吸烟、科学禁烟,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通过公共媒体大力倡导文明吸烟,宣传普及吸烟礼仪,引导吸烟者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养成良好的吸烟习惯,着力培养理性控烟、文明吸烟的社会风气,推动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形成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让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成为落实控烟政策、和谐社会关系、提升文明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民工程,不断提高群众素质,提升单位、社区、城市、农村文明形象。

(二)建设文明吸烟环境

深入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办公楼、进公共服务场所、进景点景区、进小区、进街道、进商业广场、进农村、进家庭”“八进”活动,重点按照区域管理主体的不同,分三种类型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科学规范布局建设一批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绿色吸烟区、便民吸烟点。

1.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各部门和单位作为管理主体,负责所辖办公区域、会议场馆、服务窗口等相关区域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要把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责任,设置专项费用预算,确保建设工作高效、规范开展。建设工作按年度进行,建设前将建设数量、建设内容、投入资金等报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建设完成并验收后,烟草企业按照投入金额的50%进行补贴。

2.抓好社会公共区域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烟草合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要求,由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招标、组织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和过程对接,烟草企业负责资金补贴,州财政局评审中心负责工程造价评审和结算审计。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完成后,要由建设单位与属地主体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维护管理协议,确保建后管理维护到位,配套设施设备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3.抓好营业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各营业场所的经营主体即是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到促进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相互尊重、和谐共处,是企业稳定经营的前提,要把开辟文明吸烟区域、倡导文明吸烟行为作为稳定客源、引导消费的有效手段,逐步在酒店宾馆实现吸烟房间和无烟房间的分区,在餐馆、网吧实现相对独立的允许吸烟区域和禁止吸烟区域划分,烟草、银行、移动、电信等国有企业要带头在烟叶收购场、办事大厅、营业大厅所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

(三)营造文明吸烟氛围

积极营造文建设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力量,精心制作影像、音频、文字、图片等各类材料,统一制定文明吸烟宣传用语,统一制作文明吸烟场所标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多形式、高强度的加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宣传引导工作,把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有助于改善城市形象、维护烟民与非烟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定位传达到社会各个层面,为全面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建设文明吸烟制度体系

按照三年工作目标,遵循“因地施策、循序渐进”的要求,2019年要在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各类吸烟场所、吸烟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资金补贴协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资产移交及管理使用协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出成果、见成效,为2021年基本实现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提供制度保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烟草专卖局(州烟草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州烟草专卖局局长(州烟草公司经理)兼任,成员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明办等州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州烟草公司按年度签订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资金补贴协议,州烟草公司按照补贴协议要求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州财政局,州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评审中心要全程参与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验收和管理维护工作;州政府办公室、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卫健、城管、消防、旅游、烟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和要求,逐个环节抓落实,确保全州“开展文明吸烟、建设美丽楚雄”工作扎实推进。要注重用户体验。在保障用户体验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优化提高吸烟者使用满意度,确保烟民愿意来、愿意用、留得住,如在室内吸烟室标配桌椅、通风设施、烟灰缸、无线网络、照明系统、绿植、宣传板等设施设备,选配点烟器、流量计数器、卷烟展示柜等,把吸烟场所、吸烟设施与周边环境融为有机一体,成为“城市家具”的一部分。在一些政策允许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政务区、商务区和一些有历史底蕴和鲜明城市特色的区域,融入彝族文化元素、科技元素、时尚元素,探索建设有品味、有内涵、有文化的文明吸烟环境场所。要注重方便群众。按照统一的文明吸烟场所VI系统标准,统一标识标牌的颜色、字体和字号,同时对建成的吸烟室(区、点)进行经纬度定位并在百度系统进行备案,让广大吸烟者只需百度“吸烟”关键字就能轻松找到最近的文明吸烟场所,做到“一部手机在手,文明吸烟不愁”,切实维护吸烟者的尊严和形象。

附件:楚雄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林波 副州长

副组长:罗兴贵 州政府副秘书长

晏 飞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彭黎明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厂长

成 员:李明海 楚雄市副市长

金彦平 双柏县副县长

尹守用 牟定县副县长

李 俊 南华县副县长

徐 勇 姚安县副县长

杞永斌 大姚县副县长

李厚禹 永仁县副县长

张 荣 元谋县副县长

余卫东 武定县副县长

段云生 禄丰县副县长

罗华云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尹 睿 州文明办副主任

朱光荣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文忠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雷 鸣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起国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段兴邦 州司法局副局长

邱国生 州发展改革委铁建办主任

李联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斌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国伟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丽琴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艳萍 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副书记

李枝权 州商务局副局长

宋文浩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 耀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建斌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郑继聪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左雪妹 共青团楚雄州委副书记

李 益 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副局长

杞学良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

张 莉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行政管理总监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