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完成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3号)、《云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交费〔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取消州内高速公路方山省界收费站;完成州内永仁至元谋、元谋至武定、武定至昆明、武定至易门、楚雄至广通、楚雄至大理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大力发展ETC用户;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实现所有车辆按车型收费,全州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确保在建、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按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要求实现联网收费。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
1. 对在建、拟建项目的设计图变更,由建设单位督促项目设计单位按照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公司提供的入口治超系统、ETC门架系统、ETC车道设计等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由现行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按程序审批,相应变更工程费用列入建设成本,纳入工程决算。(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2020年年内完成)
2.已经运营通车收费的高速公路实施收费站改扩建、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改造、新增ETC门架、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载车辆调头等工程建设改造,升级完善全州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省级业务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进度等进行现场监管和行业督查,州交警、路政部门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管制、疏导,2019年年内完成)
(二)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
1. 组织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货运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扩大ETC用户量。截至6月20日,全州可安装ETC机动车保有量288077辆,已安装车辆91873辆。2019年省下达我州任务目标ETC安装率为80%,数量为138408辆。配合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公司优化ETC办理流程,拓展ETC办理渠道。6月30日前实现ETC线上发行。7月30日前完成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办理ETC。鼓励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私家车踊跃安装ETC。州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要在车辆审验等环节积极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道路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经营用车安装ETC。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部门要宣传发动广大农村私家车安装ETC。(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机关事务局,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等楚雄分行,省联社楚雄办事处,2019年年内完成)
2. 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过、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提供互联网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快推进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依托银行网点、4S店、车管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安装。(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等楚雄分行,省联社楚雄办事处,2019年年内完成)
(三)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优先保障有关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林地占用的审批工作。工程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提供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
(一)6月10日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应急工程的要求简化基建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准备,组织好施工队伍,确保6月20日具备条件的施工点同步开工建设。
(二)6月20日前,完成入口治超系统方案制定,完成入口治超选址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完成方山省界收费站的拆除及新建匝道收费站的施工图设计,完成CPC卡的入网检测及采购方案确定。
(三)7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工程的升级改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核。
(四)9月30日前,完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率的测算、听证和报批。
(五)10月30日前,完成ETC门架系统建设、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国产密码算法迁移、新增匝道收费站建设、收费站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ETC+无感支付的升级、全网稽查系统建设等任务。
(六)11月开始进行联调联试,确保12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部要求具备实现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适时组织实施系统切换,确保完成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目标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州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行业监管、检查督查等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预案和保通方案,细化安全举措,加强有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三)强化资金支持。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主要采取通行费收入列支、市场机制筹集等方式解决,各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做好舆论分析研判,积极主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新闻办)
附件:楚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楚雄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学明 州人民政府保留副厅级待遇领导
副组长:保永刚 州政府副秘书长
余海潮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罗志清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清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雪斌 州国资委书记、副主任
赵树礼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雷 鸣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柏雨风 州林草局副局长
田裕明 州水务局副局长
黄丕刚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家荣 州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段继琼 工行楚雄州分行副行长
杨 斌 建行楚雄州分行副行长
杨 峰 农行楚雄州分行副行长
李建平 邮储银行楚雄分行副行长
方学林 省联社楚雄办事处副主任
李晶哲 省交投集团有限公司昆西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余海潮同志兼任主任、张兴荣同志担任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