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71900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7-19 16:13:01 文  号:楚政通〔2019〕2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7-16 16:21:5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6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唐聆燕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楚发(2018)7号文件,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突出报告重点,提高报告质量,发挥资产管理作用。积极推进县市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州、县市全覆盖。

二、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要按照财政部和省、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逐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定期考核履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的配置标准及使用管理,为理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程序,完善措施,积极研究和实践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引入评估程序,运用竞价出让、拍卖等方式回收资金,盘活用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逐步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资产浪费、损失的现象进行曝光。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要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工作,逐步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增减、租赁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严防资产流失,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系。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效益管理规定,继续坚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运作效益。注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规范操作规程、统一业务口径,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6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税务局局长张勇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营造有利于不断优化减税降费的营商环境。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办税服务厅、印发宣传资料等开展多渠道面对面、点对点的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率,激发和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税费征收工作

要正确处理好税收“减”与“增”的关系,一手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一手抓组织收入统筹,“两手抓、两手硬”,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实纪律作风,继续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依法依规精细征管,全力挖潜堵漏增收,扎实抓好税费收入,圆满完成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双目标。

三、强化便民措施,不断提高税收服务质量

要结合税务系统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导税服务和“同城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涉税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纳税人涉税诉求有处提、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措施落实

要强化合作共治,发挥联动效应,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合作共治格局。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各主管部门是否做到政策宣传应知尽知、政策执行应有尽有、政策红利应享尽享等情况进行监督。逐步建立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以确保全面推进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税务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办税缴费流程,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切实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实实在在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逐步开展多层次、大范围税务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6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规划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规划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忌讳。”“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州县两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规划、以规划引领建设发展。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干部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成果,使干部群众了解规划、理解规划,自觉执行城乡规划。要公开曝光违反规划法查处的案例,让违反规划法和违反规划者付出经济和名誉双重代价,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以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要深入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功能定位、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和规模,注重研究城乡特色与城乡文化、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与城乡发展、城市综合交通、综合生态等城乡规划的基础研究,为引导城乡不同层次规划的编制和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要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协同平台,整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行业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多规融合、多图合一”,通过一张蓝图实现综合利用和综合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要切实履行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法定职责,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和部分专业规划,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调整和实施好村庄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大规划执法力度

要加大规划队伍建设,采取培养、引进、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强规划力量。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常态化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继续落实督察员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要建立健全规划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规划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的行为。建立健全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法定性、严肃性和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四、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规划资金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将规划编制资金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