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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912001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让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执行《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楚雄州落地见效,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切实惠及纳税人、缴费人,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10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法〔2019〕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1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9〕47号)等文件要求,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筹下,州财政局结合楚雄州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向州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报州政府审定。《实施方案》的印发对楚雄州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主要内容解读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楚雄州落地见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切实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好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6项专项附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扣除政策。认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自 2019年4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税率由10%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落实好楚雄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的税率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二)全面落实降费政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48号)。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 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州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落实好其他降费政策。

第四部分: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州政府已成立楚雄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楚府明电〔2019〕47号),切实加强对全州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把减税降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站在大局、全局高度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财政、税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联动协同推进,用“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开展好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资料,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提供支持,确保政策精准对接、有效落地。

(三)强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解读,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增强宣传实效。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应会”、“应享尽享”。

(四)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有关任务。整合部门信息,打通信息孤岛。要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处理,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加强引导,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各县市各部门要多措并举,主动服务和融入全省加快发展八大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数字云南”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吸引州外投资,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培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

(六)深入分析,提供决策支持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要综合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减轻企业负担、财政收入变化、经济发展效应等方面的影响,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收集鲜活案例,提供决策支持保障。

(七)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减税降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减税降费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配合开展监督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并抓好后续跟踪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八)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各县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盘活和挖掘存量资源资产等措施,强化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妥善处理减税降费与财政增收的矛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