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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918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9-18 10:58:5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201000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楚雄州公安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楚雄州公安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全州公安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查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划、现代化建设。  

3.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4.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5.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州的居民身份证制作。

6.指导、检查、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7.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管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来我州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9.指导全州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

11.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州公安装备,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平安楚雄建设,着力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下功夫见实效。

以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为核心,在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上有新举措。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首要,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上有新业绩。始终坚持执法公正这一价值取向,在深化法治楚雄建设上有新贡献。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综合治理,构建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新格局。二注重依法治理,推动执法管控效能新提升。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实现信息化建设应用新突破。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五是广泛宣传教育,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新渠道。

2.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在防控金融风险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上下功夫见实效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州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犯罪工作规定》,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楚雄州公安机关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强化经济犯罪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多次召开警银协作工作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警银协作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金融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截至1020日,全州共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案件14起(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起、假币案件3起、其他1起),集资参与人1633人,总涉案金额达8023万元,立案数、集资参与人数、涉案金额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20%113.2%162.8%。共立金融诈骗犯罪案件81起破62起,占立破案件总数的22.95%21.83%。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整治10余次,排查公司企业150余家,对13家超范围经营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开展了核查清退。办案与维稳并重,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州涉及E租宝”、“泛亚”等涉众型案件涉稳人员开展摸底稳控工作500余人次,落实情报信息、加强重点人稳控,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3.坚定不移打好防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在脱真贫真脱贫上下功夫见实效

2018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安排,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举全警之力,积极探索具有公安特色,符合挂包扶贫联系点的脱贫帮扶工作途径,用心用情扶贫,形成了统一领导、全参与、集中帮扶、纵深推进的精准扶贫工作格局,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共挂包帮扶 33个乡镇56 个村 354个村民小组5809户贫困户21473人,选派驻村工作队36支125名工作队员,下拨驻村工作队经费 74.5万元,挂包帮扶干部1539名。

4.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

“六城同创”为抓手,解决城市断头路、肠梗阻、通行难,停车难等问题。增强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上下功夫见实效。

楚雄州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服务人民这一根本宗旨,在回应群众新需求上有新作为。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省厅22项服务举措、“最多跑一次”113项清单和我州73项“放管服”改革便民举措,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交管部门通过推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互联网上办理交通管理业务9类122项的便捷服务,真正做到“手机在手,业务就有”,通过“微信自助平台”处理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2746件。交警部门扎实推进全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截至11月15日,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6203辆,剩余426辆,淘汰完成率93.57%。除楚雄市外,9县完成率已达100%;治安部门在户政窗口配备自助取证机提供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设备运行以来共投放入取证机12245张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服务窗口推行二次签注业务双向寄递服务,群众无需送证和取证,共办理二次签注寄递服务3400余件,真正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6.坚定不行移加强自身建设,在铸牢忠诚警魂、打造过硬彝州公安铁军上下功夫风实效。始终坚持对党忠诚这一政治灵魂,在政治建警上有新境界。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纪律严明这一重要保证,在提升能力素质上有新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是楚雄州公安局(机关)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是严格按照编报决算时,我局机关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2018年末,我局内设20个直属部门,单位编制人数265人,实有在职人数254人,单位发放离休人员4人,其余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因详细数据属涉密的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楚雄州公安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楚雄州公安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州公安局总收入为127918552.43 ,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125433721.33元、其他收入2484831.10元。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为64347800.00元,财政拨款比年初预算增加61085921.33元,主要是年中有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禁毒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经费追加。

2018年单位总收入比2017年增加33875017.42元。主要是2018年财政拨款比2017年拨款多。

2018年州公安局总收入为:127918552.43  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125433721.33元、其他收入2484831.10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98.06%、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9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州公安局经费总支出131601678.66元,分别为:财政拨款支出127659507.06元,其他资金支出3942171.60元。

2018年单位总支出比2017年总支出增加。主要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资调整的支出增加。

2018年我局在经费支出中对经费执行中没有调整情况,都是按经费项目和用途进行执行

2018年州公安局总支出131601678.66元,分别为:财政拨款支出127659507.06元,其他资金支出3942171.60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97%,其他资金支出占总支出的3%。基本支出76985406.28元,占总支出的58.50%;项目支出54616272.38元,占总支出的41.5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85406.28元,其中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6998833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0.9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97069.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财政拨款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0674100.7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6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公安局机关日常支出7698.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2.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89.93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742.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1.63万元(含禁毒情报中心建设基本建项目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4.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开展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州庆安保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包括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刑事侦查(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技术侦查、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公安网络运行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公安支出共计5461.63万元,因涉密,具体项目支出经费不予以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2524.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方面,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89.93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742.21万元;项目支出方面,2018年开展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州庆安保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06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构成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事物管理、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包括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刑事侦查(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技术侦查、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公安网络运行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公安支出构成的项目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11069.48万元均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支出,由于涉密,详细开支项目不予以公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08.41万元,超出预算的27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05万元,超出预算的322.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6.11万元(使用60周年州庆安保专项经费购置运兵车2辆、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共计支出286.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105.94万元,完成预算的8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的65.4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6.11万元,因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需要,州公安局使用财政下达的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专项经费购置警用运兵车2辆、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书大于预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大幅低于预算数;严格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大幅低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3.83万元,增长22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5.64万元,增长268.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万元,下降9.9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降低,主要是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是因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需要,州公安局使用财政下达的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专项经费购置警用运兵车2辆、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共计286.11万元。该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05万元,占95.99%;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占4.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6.11万元,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因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需要,州公安局使用财政下达的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专项经费购置警用运兵车2辆、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共计286.1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公安局与上级公安机关、下级公安机关之间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9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为了确保公安信息化设备用电安全以及业务技术用房用电安全,州公安局实施改造电力工程,更新部分损坏的办公家具,水电、物管费、绿化费用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水电、工会费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公安局资产总额31212.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2.40万元,固定资产18391.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039.4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9.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0.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4项,账面原值99.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99.63平方米,账面原值21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9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212.92 

1782.40 

18391.10 

5407.19 

1264.46 

 

11719.46 

 

11039.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楚雄州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说明事项一:2018年楚雄州公安局严格按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本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经费投入增加,相应的工作经费支出增大。

说明事项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6.11万元,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因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需要,州公安局使用财政下达的60周年州庆安保工作专项经费购置警用运兵车2辆、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共计286.1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指(部门)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类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201111


2018年楚雄州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