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016003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实施,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为此,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有关黑臭水体整治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制定下发《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具有迫切的需要和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依据

2015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2016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6〕3号)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城〔2018〕428号)文件,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州制定印发了《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楚政通〔2016〕50号)文件。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水环境治理成效,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有具体的识别、分级、判定指标和分级标准与测定方法,主要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根据指标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按照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的原则,制定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主要工作任务,确定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制度、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定期水质监测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运营维护制度、落实河道垃圾管理制度、落实活水调度机制等制度,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确保用2年左右时间排查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明确主要目标。整治主要目标:2019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详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基本实现长治久清。2020年底,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楚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5%,其余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治理实现长治久清。

(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城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加强水体生态修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恢复生态流量等措施,统筹好上下游、地上地下、左右岸,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全方位、全过程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三)多元统筹形成合力。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采取全州统筹、县级实施、多方参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制,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加强职能部门协调,住建、环保、水务部门与其他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形成指导督促合力。

(四)强化保障抓好落实。强化组织领导,重点明确责任主体,财政、发改、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科技、组织等部门支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治理和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制定出台《方案》,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深入推进州委“1133”战略的重要举措。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督促县市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让全州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我们的光荣使命。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源地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7个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