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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016005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实施,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8〕44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州“1133”战略,加快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使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分七大块,共22项,第一大块是优化发展布局突出治理重点,含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突出重点强化污染治理、严格管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3项任务;第二大块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含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3项任务;第三大块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含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污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3项任务;第四大块是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含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进生态化种植模式、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6项任务;第五大块是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含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3项任务;第六大块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含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转变水产养殖方式2项任务;第七大块是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含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执法监管2项任务。

以上七大块共22项工作任务共涉及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水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任务分工安排,各司其职,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并做好群众引导、项目统筹、资金筹措、任务落实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监督问责。我州将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源地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7个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