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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1230002006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文 号:楚政办通〔2019〕50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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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9年12月27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县市人民政府要参照此方案,出台符合县市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厕所革命”工作机制。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条件,提升全州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常态化”的城市发展理念,进一步探索“厕所革命”绿色科技,以城乡公厕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以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为引领,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5号)中明确提出的推进“厕所革命”实施进程,扎扎实实开展“厕所革命”,以“绣花”功夫推进城乡“厕所革命”向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彻底改变城乡公共厕所脏、乱、差面貌,力争达到美丽县城创建指标中城市公厕达5座/平方公里,最终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卫生、整洁的如厕环境,助推楚雄州全域旅游发展和云南省最美丽州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水平、城乡差异,科学合理选择“厕所革命”推进的方式方法,结合现有厕所数量、布局及群众需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规划引导,科学布局。根据国家标准、区域人口分布、产业状况和公厕使用强度,精心组织规划,设计突出以人为本,合理规划公厕布局。农村户厕改造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三是建管并重,提升服务。注重生态、环保、经济、实用,形成规范建设、精细管理、优化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严格依法管理。完善公厕标识指引,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就近如厕。
四是注重实用,力戒豪华。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不得盲目贪大求洋,不得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
五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营造共同缔造、共同维护和文明如厕的氛围。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城镇建成区公厕建设和旱厕改造任务。2019年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内旱厕公厕101座,消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中旱厕(含城镇通槽式简易水冲厕所)310座,实现城镇建成区无公共旱厕的目标。2019年新建城市公厕83座(旅游厕所7座)、改建5座(全部为旅游厕所);2020年新建城市公厕85座(旅游厕所7座)、改建6座(旅游厕所5座),巩固提升城镇旱厕消除成果,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提升转变;在城市新区、大型综合开发市场、商住小区等项目规划建设中,按500米—800米范围1座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二类以上公厕。(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完成A级以上旅游景区公厕建设和旱厕改造任务。全面消除16个A级旅游景区内10座旱厕,实现旅游景区无旱厕的目标;2019至2020年在全州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的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省级特色小镇、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加油(加气、充电)站(点)、铁路客运站内,按照“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熏)的目标,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27座以上,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厕所建设。(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全州4个重点旅游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厕,按照4座/平方公里标准要求,2019年新建A级旅游厕所4座(新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改建3座(已有城市公厕改造提升),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公厕均按A级旅游厕所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2019年消除全州城镇建成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上119所学校139座旱厕,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通槽式水冲厕所的维护管理;2020年消除全州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农村520所学校525座旱厕,实现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无旱厕的目标。(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村委会卫生厕所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按照中央农办等8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2019年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农村户厕分别改造提升254座、42712座,2020年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农村户厕分别改造提升191座、42712座,实现村委会、县乡公路沿线村庄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市公厕规划管理
1. 编制完善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公厕是城市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现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合理优化公厕规划布局,加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应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规章、技术标准,编制和完善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有关公厕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各县市必须尽快完成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审批工作,合理引导城乡环卫设施科学合理布局,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
2. 严格落实公共厕所建设用地。各县市、楚雄开发区要按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公共厕所布点规划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布局,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厕所用地或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会同环卫部门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重新确定的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原有配置标准。对需配建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负责公共厕所项目的用地保障和审批,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建设规模、标准等,并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把关。凡未按规定设置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应当在建设项目现场显要位置公告,并明确标注公共厕所的位置。公共厕所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共厕所建设用地的科学合理性。老旧小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有条件的在旧城改造中规划新建公共厕所,并明确用地位置;用地比较紧张或确实无法新建公共厕所的区域,应提出现有单位内部厕所改为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议名录,由环卫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单位内部厕所进行改造,达标后向社会开放。新建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在土地出让时,需配建公共厕所的,必须将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之一,落实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建成后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根据游客的增量和容量因地制宜提高厕所建设密度。鼓励城市街道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加油站、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内部厕所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3. 规范公共厕所移交程序。需配建公共厕所的建设项目,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将是否按要求配建公共厕所作为重要内容,并在规划条件核实通过后,书面告知环卫部门,环卫部门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工作。对之前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共厕所,环卫、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台账,同步做好接收工作。(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公厕建设品质
1. 严格落实公厕建设标准。各县市要认真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进行建设,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识、指引,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较高的区域的独立式公厕以及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机场、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区和二、三级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一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独立式公厕以及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和一级医院(社区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二类公厕设计和建设。非重点旅游城市建成区内新建和改造公厕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二类(含)以上要求执行;乡镇镇区新建和改造公厕原则上应达到三类(含)以上公厕要求。采用活动式公厕的,应至少配置1个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2. 努力提高城市公厕科技含量。新建、改扩建厕所要符合节水、节能、环保、生态等技术要求,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尽量采用生物除臭、生物降解、微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泡沫水洗等先进技术。各县市、开发区环卫主管部门要组织完成公厕数据专项核查,及时更新数据,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并做好移动公厕储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逐步与全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公厕点位信息定位系统联网,研究开发智慧型公厕,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具备位置导航、显示开放时间、蹲位数量和意见反馈等功能的大数据平台,完善公厕档案,构建共治共享的“一部手机游云南”“城市公厕云平台”等数据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公厕信息。(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委网信办、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3. 推动农村公厕新建改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振兴建设,推动农村公厕建设和改造。农村地区要重点完善集镇区、农贸市场、旅游村庄等人流聚集地公厕建设,加大旱厕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公厕品质,外观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公厕水冲系统要完好耐用,没有水冲条件的要备有储水设施,方便人工冲洗。农村公厕粪便污水应优先接入污水管网,没有管网覆盖的村庄,应设置满足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定期将厕所污水抽走处理,粪渣定期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公厕管理机制
1. 制定完善公厕管理制度。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及相关城市公厕管理考核规定,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和制度要求,制度需向社会进行公示。各县市要强化公共厕所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监督,加强日常巡查,建立“日检查、周通报、月督查、年考核”制度,并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2. 加强公厕日常保洁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公共厕所建成后要采取跟踪式保洁模式,实行专人管理,充分发挥辅助岗、互助岗等岗位人员的作用,每个公厕配备1名—2名人员进行看护,明确管理标准。公厕的日常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明确保洁标准、保洁范围、冲洗次数和时间节点,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加强日常维护,保持公厕的设施完好和运行正常,对开放时间、监督电话、管理员及清洁员照片和工号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地区要张贴温馨标语,悬挂绿植,配备全感应全自动冲水系统等,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所有公厕应免费使用,有条件的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3. 创新公厕建设运营模式。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积极推广以PPP模式、提供广告展位及承包经营、企业冠名赞助、企业出资政府回购等“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倡导社会各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厕所、“认养”厕所,探索“公厕+”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简化招投标程序,一定区域内新增公厕可直接纳入合同统一实施。鼓励以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探索将沿街产权单位公厕逐步纳入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4. 因地制宜管好农村厕所。按照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结合各地农村实际加强农村公厕管理。鼓励以乡镇或村为单元,统一采购一体化粪池、便器、砂石砖头等材料,统一组织工匠施工。将农村公厕作为农村卫生保洁的重要内容,乡镇、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和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要求,并接受公众监督。新建卫生厕所要加强卫生管理,达到干净、清洁的要求。建好新厕的同时,应及时将旧厕封填、拆除。(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
一是明确补助标准,按照云政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继续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楚政通〔2018〕42号)确定的补助标准,城市公厕州级按照新建3万元/座、改扩建1万元/座的标准补助;州级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旅游厕所建设配套补助资金;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州级按2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统筹用好厕所建设有关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州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厕所革命”工作机制
1. 建立“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至少1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分析解决“厕所革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至少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要求,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进行跟踪督促落实,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州市场监管局)
2. 建立通报制度。一是建立“厕所革命”月通报制度。为有力地推动“厕所革命”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全州工作进展情况,从2019年12月起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指定专人填报工作进度月报表,并于每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月报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楚雄州“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传真:3013013,邮箱:cx3013013@126.com),由州“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州“厕所革命”工作进展情况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二是建立城镇旱厕消除日报制度。从2019年12月起,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县级职能部门,每天(含星期六、星期天)下午4:00前上报城市(县城)建成区旱厕公厕、乡镇政府所在地旱厕(公厕)消除工作进度表,将日报表(电子版)报送至楚雄州“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直至全面消除城镇旱厕。(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州市场监管局)
3. 建立“厕所革命”督查考核制度。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州考核县市,县市考核乡镇的考核体系。州级各牵头部门分别对牵头推进的公厕任务进行督查考核,要针对城市、乡镇、村庄、旅游景区公厕及农户改厕的不同特点,完善牵头任务的考核办法,对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落实、资金配套、任务推进、公厕精细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由州级各牵头部门分别将考核结果上报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州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厕所革命”工作综合绩效测评的指标之一,各县市政府参照执行。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州级各牵头部门分别对牵头推进公厕任务每季度开展一次城乡公厕建设和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根据牵头负责公厕的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强化跟踪问效,对督查检查结果适时督促推进。各县市、乡镇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厕所革命”工作机制体制,成立以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构建公厕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公厕服务水平,建立公厕环境指数测评机制,并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年考评制度,严格监督考核,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州级各牵头部门对牵头推进公厕的进度情况、监督考核情况要适时上报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州级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四是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各县市公厕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受理、反馈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配合单位:其他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支持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手续,高效办理公厕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供水、供电部门要特事特办,先行提供建设用水、用电,确保与公厕项目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厕用地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建设独立公厕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上建设的公厕可直接审查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在美丽县城创建中,要把公厕建设、管理和维护作为申报创建美丽县城的硬性指标之一抓好落实,并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做好公厕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照职责负责;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组织州内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设立专栏,通报活动进程、推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着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厕所革命”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型媒体推动社会各界全面监督活动开展,既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克难奋进,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的变化。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在当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厕所革命”宣传专栏,并结合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亮点、剖析难点、聚焦热点、曝光缺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公厕建设,群众文明如厕,爱护公厕设施设备和保持环境整洁,尊重公厕管理人员的劳动与服务。积极提倡、鼓励社会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向广大群众免费开放,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州文明办;配合单位:州“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主体: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州直牵头部门)任务分解表(2019年)
2.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城镇公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3.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分解表(2019年)
4.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学校厕所)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5.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村庄公厕农村户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6.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重点旅游城市)任务分解表(2019年)
附件1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州直牵头部门)任务分解表(2019年)
建设类别 |
建设任务(座) |
州直牵头部门 |
部门小计(座) |
||
城市(县城)公厕 |
新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 |
83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499 |
|
其中新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 |
7 |
||||
改建二类以上城市公厕 |
5 |
||||
其中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 |
5 |
||||
旱厕 |
市政直管旱厕 |
0 |
|||
社会公厕对外开放旱厕 |
101 |
||||
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 |
旱厕消除 (含通槽式简易水冲厕所) |
310 |
|||
旅游 厕所 |
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公厕 |
52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100 |
|
旅游旱厕消除 |
10 |
||||
旅游景区A级厕所达标改建 |
22 |
||||
高速公路 |
0 |
||||
二级公路 |
0 |
||||
客运站点 |
0 |
||||
精品自驾沿途交通线路 |
6 |
||||
加油站(点) |
6 |
||||
铁路客运站内 |
4 |
||||
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 |
新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达标A级旅游厕所 |
4 |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7 |
|
改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达标A级旅游厕所 |
3 |
||||
学校 厕所 |
学校旱厕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
139 |
州教育体育局 |
139 |
|
农村 厕所 |
村委会 |
254 |
州农业农村局 |
42966 |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
42712 |
||||
全州总计(座) |
43711 |
附件2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城镇公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县市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新建(座) |
改建(座) |
旱厕消除(座) |
新建(座) |
改建(座) |
||||||||||||
二类以上城市 公厕 |
重点旅游城市 A级旅游厕所 |
二类以上城市 公厕 |
重点旅游城市 A级旅游厕所 |
总数 |
市政直管旱厕 |
社会公厕对外开放旱厕 |
乡镇旱厕 (含简易水冲) |
二类以上城市 公厕 |
二类以上城市 公厕 |
|||||||
总数 |
其中,A级以上旅游厕所 |
已达A级数量 |
其中,需新建A级数量 |
总数 |
其中,A级以上旅游厕所 |
已达A级数量 |
其中,需改建A级数量 |
总数 |
其中,A级以上旅游厕所 |
总数 |
其中,A级以上旅游厕所 |
|||||
楚雄市 |
19 |
2 |
2 |
2 |
18 |
57 |
20 |
1 |
2 |
2 |
||||||
楚雄开发区 |
9 |
1 |
1 |
5 |
0 |
9 |
1 |
|||||||||
双柏县 |
6 |
7 |
40 |
6 |
||||||||||||
牟定县 |
6 |
1 |
1 |
1 |
1 |
12 |
6 |
1 |
||||||||
南华县 |
7 |
10 |
35 |
8 |
1 |
|||||||||||
姚安县 |
5 |
1 |
12 |
19 |
5 |
|||||||||||
大姚县 |
7 |
1 |
1 |
1 |
12 |
18 |
7 |
1 |
1 |
1 |
||||||
永仁县 |
5 |
3 |
41 |
4 |
||||||||||||
元谋县 |
6 |
1 |
1 |
5 |
19 |
6 |
1 |
1 |
1 |
|||||||
武定县 |
6 |
1 |
1 |
6 |
25 |
7 |
1 |
|||||||||
禄丰县 |
7 |
1 |
1 |
1 |
1 |
1 |
22 |
44 |
7 |
1 |
1 |
1 |
||||
全州总计 |
83 |
7 |
59 |
4 |
5 |
5 |
59 |
3 |
164 |
0 |
101 |
310 |
85 |
7 |
6 |
5 |
备注:按照《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排,新建、改建总数中包含代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和楚雄州4个重点旅游城市(楚雄市、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改造提升达标A级旅游厕所;旱厕消除为省下达任务和各县市摸底上报数。 |
附件3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分解表(2019年)
县市 |
建设任务数(座) |
合计 |
||||
文化和旅游 |
交通运输 |
商务 |
住房城乡建设 |
铁路 |
||
楚雄市(含楚雄开发区) |
5 |
2 |
3 |
3 |
0 |
13 |
双柏县 |
5 |
0 |
0 |
0 |
0 |
5 |
牟定县 |
6 |
0 |
0 |
2 |
0 |
8 |
南华县 |
5 |
2 |
0 |
0 |
0 |
7 |
姚安县 |
5 |
0 |
0 |
1 |
0 |
6 |
大姚县 |
5 |
1 |
0 |
2 |
0 |
8 |
永仁县 |
5 |
0 |
1 |
0 |
2 |
8 |
元谋县 |
6 |
1 |
1 |
1 |
2 |
11 |
武定县 |
5 |
0 |
0 |
1 |
0 |
6 |
禄丰县 |
5 |
0 |
1 |
2 |
0 |
8 |
全州总计 |
52 |
6 |
6 |
12 |
4 |
80 |
附件4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学校厕所)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县市 |
2019年旱厕改造任务 |
2020年旱厕改造任务 |
||||||
学校数 (所) |
厕所数量 (座)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改造合计 (座) |
学校数 (所) |
厕所数量 (座)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改造合计 (座) |
|
楚雄市(含 楚雄开发区) |
21 |
23 |
2771 |
23 |
70 |
70 |
3723 |
70 |
双柏县 |
7 |
7 |
655 |
7 |
11 |
11 |
575 |
11 |
牟定县 |
11 |
12 |
1618 |
12 |
71 |
73 |
4163 |
73 |
南华县 |
6 |
6 |
500 |
6 |
34 |
34 |
1413 |
34 |
姚安县 |
11 |
13 |
819 |
13 |
62 |
63 |
3485 |
63 |
大姚县 |
15 |
20 |
1702 |
20 |
69 |
70 |
3510 |
70 |
永仁县 |
1 |
2 |
84 |
2 |
7 |
8 |
521 |
8 |
元谋县 |
9 |
9 |
898 |
9 |
11 |
11 |
706 |
11 |
武定县 |
7 |
9 |
780 |
9 |
78 |
78 |
3196 |
78 |
禄丰县 |
31 |
38 |
2996 |
38 |
107 |
107 |
4970 |
107 |
全州总计 |
119 |
139 |
12823 |
139 |
520 |
525 |
26262 |
525 |
附件5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村庄公厕农村户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县市 |
村委会所在地公厕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
||||
2019年改造提升 公厕数量(座) |
2020年改造提升公厕数量(座) |
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数量(座) |
2020年农村无害化 卫生户厕改造数量(座) |
2019年中央下达整村 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数量(座) |
2020年预计中央下达 整村推进农村无害化 卫生户厕改造数量(座) |
|
楚雄市楚雄开发区 |
40 |
30 |
10785 |
10785 |
13302 |
15459 |
双柏县 |
17 |
13 |
6120 |
6120 |
||
牟定县 |
16 |
12 |
5416 |
5416 |
||
南华县 |
25 |
19 |
6615 |
6615 |
||
姚安县 |
15 |
11 |
151 |
151 |
||
大姚县 |
29 |
22 |
||||
永仁县 |
14 |
10 |
10 |
10 |
||
元谋县 |
27 |
21 |
2406 |
2406 |
||
武定县 |
31 |
23 |
8667 |
8667 |
||
禄丰县 |
40 |
30 |
2542 |
2542 |
14594 |
20853 |
全州合计 |
254 |
191 |
42712 |
42712 |
27896 |
36312 |
附件6
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重点旅游城市)任务分解表(2019年)
州市 |
县市区 |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建成区人口(万人) |
应建公厕数量(座) |
应有A级旅游厕所数量(座) |
现有市政直管公厕数量(座) |
对外开放社会公厕(座) |
已达旅游厕所标准 数量(座) |
2019年A级及以上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数(座) |
|||||
新建 |
改建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及以下 |
A |
AA |
AAA |
A级及以上 |
A级及以上 |
|||||||
楚雄州 |
楚雄市 |
45 |
24.9 |
225 |
180 |
22 |
66 |
88 |
35 |
1 |
2 |
|||
元谋县 |
8.61 |
5.5 |
43 |
34 |
13 |
6 |
19 |
1 |
1 |
0 |
||||
武定县 |
4.3 |
4.7 |
21 |
17 |
21 |
16 |
18 |
1 |
0 |
|||||
禄丰县 |
9.26 |
7.6 |
45 |
37 |
6 |
9 |
15 |
5 |
1 |
1 |
||||
合计 |
67.17 |
42.7 |
334 |
268 |
22 |
106 |
15 |
138 |
59 |
0 |
0 |
4 |
3 |